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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双拥共建工作制度

来源:仓山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3-03-15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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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新时期双拥共建工作,促进军地双方的共同发展,经区双拥共建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以下制度: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双拥共建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军地双方联席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通过联席会议,学习上级有关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及时沟通双方情况,总结双拥工作经验,推广共建先进典型,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开展各种类型、各种形式的共建活动,促进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建立定期互访制度。每逢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及部队战备演习、新老兵交替等时期,区领导要带队慰问驻军部队,组织开展各种拥军优属活动。同时,驻军部队也要开展一定形式的回访活动,及时交流双方情况,互办实事、好事,确保共建活动不流于形式。

  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为加强各共建单位的交流与沟通,区双拥共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做好联系沟通工作,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建立信息交流制度。依托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双拥工作专题专栏,建立双拥工作动态专栏,即时反映我区军地双方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动向,探索新形势下巩固和提高军民共建工作的新思路,交流各共建单位创建活动的新鲜经验和典型做法,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双拥共建工作的引导和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使之成为信息快速传递、密切联系军地双方的工作平台。

  健全检查评比制度。要把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工作纳入各级党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开展检查督促,制定考核评比办法,促进双拥共建工作逐步朝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每年年终,区双拥共建领导小组对全区的共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以一定的形式进行总结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