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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亲属异地祭扫政策问答

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优抚褒扬处 发布时间: 2024-02-29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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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营造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浓厚氛围,用心用情用力服务保障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现将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文旅部等国家5部委出台的有关烈士亲属异地祭扫政策重点内容梳理如下,敬请关注! 

1.请问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范围是?

答:因烈士未安葬在其亲属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省份,烈士亲属前往烈士安葬地或者纪念地省份开展祭扫纪念活动的,各地按规定提供服务保障。 

 

 

 

2.请问烈士的哪些亲属可以享受异地祭扫补助?

答: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如无上述人员的,可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女婿、儿媳、公、婆、岳父、岳母等。 

 

 

 

3.请问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的组织服务方式有哪些?

答:有“组织祭扫”和“自行祭扫”两种方式,符合条件的烈士亲属可享受相应服务保障,原则上每年1次,前往祭扫的亲属及陪同人员每次不超过3人。 

 

 

 

4.请问烈士亲属前往异地祭扫烈士怎样申请?

答:符合条件且有异地祭扫意愿的烈士亲属,每年8月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异地祭扫申请,提供相关信息。 

 

 

 

5.请问参与组织祭扫的烈士亲属异地祭扫期间可享受哪些服务保障标准?

答:参与组织祭扫的烈士亲属,由负责组织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承担省际城市间交通及食宿费,由烈士安葬地或者纪念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承担当地交通及食宿费。 

6.请问符合条件自行祭扫的烈士亲属异地祭扫期间可享受哪些服务保障标准?

答:符合条件自行祭扫的烈士亲属,祭扫回程后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回执,由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处级及以下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其中省际城市间交通费按照火车票标准计算,食宿及当地交通费按照3天计算。烈士安葬地或者纪念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不再承担当地交通及食宿费。无“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自行前往祭扫的,不享受定额补助。 

 

 

 

7.请问烈士亲属异地祭扫期间享受哪些优先优惠政策?

答:(1)交通出行优先,异地祭扫的烈士亲属在祭扫活动期间乘坐交通工具,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或者“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可优先购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并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祭扫车辆在祭扫活动期间,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或者“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可享受高速公路优先通行服务,并在高速服务区享受优先加油、加水和车辆维修等服务。 

(2)文化服务优惠优先,异地祭扫的烈士亲属,在祭扫活动期间到国有文化文物系统所属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或者“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享受减免门票优惠政策。 

 

 

 

8.请问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车辆是否免收车辆通行费?

答:不可以。祭扫车辆在祭扫活动期间通行高速公路时,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依法交纳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