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你好,{{loginInfo.showname|truncate(12)}}
|
注销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登录
|
注册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领导之窗
机构职能
工作动态
财政资金
通知公告
人事信息
规划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主题领域
便民服务导图
互动交流
12345便民服务平台
意见征集
网上调查
在线访谈
互动交流知识库
走进仓山
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已归档)
>
双拥工作
我区荣获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来源:双拥办
发布时间: 2017-08-03 15:49
7月31日在由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召开的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命民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我区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区”称号。
“全省双拥模范县(市)区”每4年评审一次。今年省双拥创模考评组前往我区,通过查阅文档资料,了解双拥热点、难点问题,参观考查双拥共建点,召开拥政爱民座谈会,召集优抚对象、组织部队官兵进行民意测评等方式,开展双拥创模考评工作。我区再次荣获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区,是对我区四年来的双拥工作的充分肯定。
相关链接
附件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