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仓山区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仓容综〔2018〕36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18年10月23日开展对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的监督检查,有关检查过程及结果如下:
一、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
仓山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在局分管领导和督查中队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启动随机抽取机制,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中随机抽取3名检查人员,分别为:
游 平(执法证号:35170103620022)
余 彬(执法证号:35160103620046)
周 枫(执法证号:35160103620069)
从《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监管对象名录库》(共6家)中随机抽取1家检查对象为:福州汇晟集团有限公司仓山区分公司。
二、监督检查内容
对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结果
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10月24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