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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科技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18-08-0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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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科2016153号)和《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实施方案的通知》(仓政办201659号),创新管理方式,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科技领域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为科技创新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建库规划 

  根据区科技局权力清单和法律法规赋予科技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目前,区科技局的主要任务为科技计划项目执行经费使用和众创空间管理的监督检查,其建库规划为: 

  1、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科技计划项目执行的经费使用及众创空间管理的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区科技局和局属机关事业单位全体人员构成。 

  2、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项目实施一年以上未验收的区级以上(含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已通过认定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列入名录。 

  3、监督检查内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是否符合科技进步法律法规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是否存在冒领、贪污、挪用、截留用于科学技术进步的财政性资金等行为。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监督检查人员名录根据工作人员变化动态调整,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管对象的变化动态调整。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根据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并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操作规范,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 

    开展随机抽查前,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检查对象,从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区科技局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抽查对象的项目实施管理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监督检查对象在一年内不重复抽查。 

   鉴于科技工作的特点和科技系统队伍建设情况,支持从科技计划专家库按专业领域随机抽取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工作,支持与上级科技部门或我区各项目实施管理部门联合实施“双随机”抽查,共同建设名录库。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开展随机抽查,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监查检查对象名录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科技计划“整改名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每次随机抽查要做好相应书面记录,留存备查。 

  (四)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 

  建立健全“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按照“谁抽查、谁通报”的原则,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达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的效果。 

  积极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加快建设科研诚信体系和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运用纳入其中。 

  三、工作要求 

  1、局机关各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依法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公开、文明检查。 

  2、要加大随机抽查工作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随机抽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要加强监督检查人员培训,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附件:1.仓山区科学技术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仓山区科技系统“整改名单” 

        3.仓山区科技局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 

        4.仓山区科技局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5.仓山科学技术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福州市仓山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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