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日期:2023-11-10 11:20浏览量:0
来源:仓山区卫健局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仓山海福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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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78900935135010411A100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张贵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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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
350425********3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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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二环路双湖新城三区A号楼1-3层、5-16层、18-20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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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医疗机构类别 |
综合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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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 疗 科 目 |
预防保健科 /内科 /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 /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协议);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 /中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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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 牙椅数 |
床位99(张) 牙椅3 (张) |
接诊时间 |
周一至周日0:00-24:00 |
联 系 电 话 |
0591-87335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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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网络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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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机关仅对广告中出现的医疗文字信息内容进行审查。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SP10350104********945197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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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4年11月09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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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闽-榕-仓)医广【2023】第11-10-01号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