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日期:2023-10-24 16:49浏览量:0
来源:仓山区卫健局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仓山盘屿白马口腔门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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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MA8UPBY6035010417D152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谢能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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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
350121********6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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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东岭村17号奥体新天地花园G04地块(三期)商贸楼B9#一层03店面、B9#二层03店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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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医疗机构类别 |
口腔门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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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 疗 科 目 |
口腔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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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 牙椅数 |
床位 0(张) 牙椅 5(张) |
接诊时间 |
周一至周日 08:30-20:30 |
联 系 电 话 |
18******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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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网络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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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机关仅对广告中出现的医疗文字信息内容进行审查。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SP10350104********098195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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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23年10月24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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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闽-榕-仓)医广【2023】第10-24-01号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