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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赴我区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督察

来源:仓山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6-07-13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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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6月7日起,,省环保厅的督察组在我区开展为期2-3周的督查执法,我局积极配合检查,经前期摸底排查,目前行动正式进入案件严查阶段。目前,我局已对本次专项行动检查中发现的福州永合建材有限公司未配套水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水、空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工作部署,省环保厅于5、6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查流域环境违法问题保障“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此次行动重点检查《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取缔的小型造纸、制革、电镀及小塑料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以及无环保相关手续的违法排污企业,重点打击非法排放含重金属等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

我局将根据省厅督察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将属于涉嫌污染犯罪的严格依法移送并配合司法机关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将属于严重违法排污应予行政拘留的严格依法移送并配合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将属于应执行其他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依法立案处罚;将属于区域集中的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小规模或作坊式企业,提请区政府进行集中整治或依法关闭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