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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州市工业企业列入2017年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配套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经信局 发布时间: 2017-03-1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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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街、金山工业区管委会、仓山科技园区、相关企业:

  为做好2017年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配套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知识产权局(榕经技术〔2017〕252号)《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配套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全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及时申报。

  联系人:何辉

  联系电话:88680352;15880077950

  通知原文

  关于印发福州市工业企业列入2017年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配套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商务)局、财政局、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的通知》(榕委发〔2017〕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工业企业列入2017年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配套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补助标准

  对我市工业企业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列入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的,在省里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省级补助金额的50%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公布的列入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并获得省里奖励的工业企业(2017年8月1日以后公布并获得奖励的结转到2018年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福州市工业企业列入2017年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配套奖励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福州市工业企业列入2017年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的文件复印件;

  4.申报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或承诺材料。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经信局、财政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提出申请。

  2.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市经信委2份、市知识产权局1份、市财政局1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同时通过省经信委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www.fjetc.gov.cn/Hqxm)报送县(市)区经信局(只需提交项目惠企系统填报简表,不能直接报送福州市经信委,否则,系统将退回)。

  3.各单位要对企业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提供复印件的应核对原件,并加盖经信部门的核对章,同时登录省经信委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8月31日前完成惠企系统初审,联合财政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局)会签等工作,并正式行文报送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申报文件一式叁份),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到市经信委技术处邮箱。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五、其他

  1.本通知可登录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下载,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手册在省经信委惠企系统网站下载。

  2.受理单位处室及联系人

  福州市经信委技术进步处

  联系人及电话:陈少华 83258390

  邮箱:jsjbc2013@163.com

  福州市财政局企业处

  联系人及电话:宋蔚珉 87116766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科

  联系人及电话:穆清龙 83378546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