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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 时间:2022-01-29 17: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区官方网站(www.fzcangshan.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电子邮箱fzcsszb@163.com,电话0591-8313983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福州市仓山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0条,其中,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条,区直有关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有:行政许可类149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89条;机构职能类62条;重大建设项目类4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38条;规划计划类3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3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7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263条。同时,及时更新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分类、编排体系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及办理程序等。

  1.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1)加强各类规划信息主动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十四五”规划专题,集中展示“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规划解读等信息。同时,做好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了“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2)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市场监管执法专题,集中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动态调整情况、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行动方案及落实举措、涉企收费项目清单、执法公示等信息,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

  (3)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按时发布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预决算及政府性债务信息,推进建设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卫健局等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开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公开惠民惠农相关资金使用情况。

  (4)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整合开设疫情防控专题,集中发布疫情动态、疫苗接种、复工复产等信息,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5)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全生命周期公开。有针对性地选择了福州市仓山区培智学校、福州市南台实验小学、岚湖小学、华润小学、社会福利中心等5个与改善民生直接相关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全面主动公开。

  2.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1)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区委、区政府重要部署,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确保相关解读材料与政策法规文件及时公开。2021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26篇,其中文字解读9篇,图片解读16篇,H5解读1篇。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2021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提案公开专栏,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共43条。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2021年共发布意见征集14篇、问卷调查1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仓山区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健全依申请公开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全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线下收到的申请件按时录入监察系统,确保申请件及时、规范答复。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更好发挥互联网+政务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以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标准化答复文书,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1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8件,其中,区本级政府55件,各部门183件。按照申请方式分类:传真申请2件,当面申请38件,网络申请78件,信函申请120件。

  2021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243件(9件为2020年结转至2021年答复,2021年4件结转2022年答复),其中,不予处理9件,区分处理后公开9件,告知补正15件,属于已主动公开答复26件,不予公开答复37件,同意公开答复54件,无法提供9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土地征收、养老保障、重大建设项目、政策文件、市场监管等方面,申请公开部门主要涉及房管局、资规局、人社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产生、流转、保管流程,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于规定的时限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予以公开,并及时报送至区档案馆;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登记,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反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且均包含完整标题、文号、索引号、生成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标注、发布机构、内容概述等“八要素”,均提供文本下载链接。组织对本机关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完成仓山区2019-2021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汇编,通过开设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有效解决底数不清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

  1.不断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水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确定的统一页面规范改版,包括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政民互动、走进仓山等五个功能板块,实现整体协同;增加“一号登录”功能,与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对接,实现“一号通认”,注册用户能够在网站各个功能板块实现一号登录。

  2.优化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建设。分设办事咨询答复区、政府信息查询区、依申请公开受理区,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指引、业务咨询等服务,定期收取群众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打造一个集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服务咨询、事项办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线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3.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监管。在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阵地的同时按照《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要求,切实担负起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职责,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整合现有政务新媒体资源,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审查和发布审查制度,目前全区共有备案政务新媒体账号21个。将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的有力助手,推进网站平台及其资源库与政务新媒体资源互通共享,进一步提高公众获知、查阅、下载相关政府信息的便利度。

  (五)保障监督情况

  1.统筹安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仓山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确定对应牵头和责任单位,并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2.组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履行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职责,组织各单位参加全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应用培训及全省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新平台操作流程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素养;召开两化及村(居)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详细讲解了两化标准目录落实要点及村(居)务公开建设思路以及执行流程;举办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会,对当前我区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座谈交流,查缺补漏,推动全区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提升。

  3.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运用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全业务模块的监测及数据分析,实时掌握我区政务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社会公众评议体系的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2021年全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0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35

行政强制

7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9.65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8

0

0

0

0

0

2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5

0

0

0

0

0

5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4

0

0

0

0

0

2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

0

0

0

0

0

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9

0

0

0

0

0

7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9

0

0

0

0

0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7

0

0

0

0

0

47

(七)总计

242

0

0

0

0

0

2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10

0

0

0

1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形式还需要更加丰富;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区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督促部门落实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全链条解读。依托第三方机构,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图表、音频视频、H5等解读形式所占比重。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调动发挥其他部门的积极性和专业能力。指导各部门梳理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统一可操作的制度规范,指导面上工作。继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

  三是进一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对于民生实事、重大项目等与群众密切相关领域,定期公开进展情况。坚持固强补弱,确保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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