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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100-1100-2021-0000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政府
  • 成文日期: 2021-02-22
  • 标    题: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第2号禁火令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2-2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第2号禁火令的通知
通知
来源: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1-02-25 11:28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我市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1年第2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明电〔2021〕2号)要求,特下达2021年第2号禁火令,从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8日,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请各单位立即贯彻执行,并加大宣传广度,加大地面巡护密度,加大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半专业队伍森林消防队伍集结待命,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火情安全有效处置;应急和林业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值班调度,严禁脱岗漏岗,应急和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2月22日至2月28日每日下午4点前向区森林防灭火办(电话:62625001,传真:83139549)报告当日情况。

  附件: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并下达2021年第2号禁火令的通知(榕森防指明电〔2021〕2号)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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