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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904-1200-2024-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建新镇
  • 成文日期: 2024-02-19
  • 标    题: 建新镇关于印发《建新镇九小场所“清障、 开窗、配绳”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建政〔2024〕51号
  • 发布日期: 2024-02-19
  • 有 效 性: 有效
建新镇关于印发《建新镇九小场所“清障、 开窗、配绳”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仓建政〔2024〕51号
来源:仓山区建新镇 时间:2024-02-19 16:52

   村居安委会、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区政府工作要求,我研究制定了《建新镇九小场所“清障、开窗、配绳”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建新镇九小场所“清障、开窗、配绳”消防安全专项 

  治理工作方案 

    

  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 

  2024219 

  建新镇九小场所“清障、开窗、配绳”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学校一宿舍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1人受伤。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区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消除重点领域突出火灾隐患风险。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有关要求,我决定,从即日起集中开展九小场所“清障、开窗、配绳”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紧盯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集中排查整治九小场所窗户封堵和疏散逃生问题,摸清隐患底数并实施整改,努力实现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的障碍物“应拆尽拆”、应急窗“应开尽开”、逃生绳“应配尽配”。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重点对设置于2层及以上包含夹层的九小场所开展“清障、开窗、配绳”专项治理行动。相关技术标准按照《福州市九小场所“清障、开窗、配绳”消防安全治理技术导则》附件1的要求执行。 

  “清障”行动。全面排查辖区九小场所,对场所外窗设置影响防烟排烟、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金属栅栏、广告牌、灯箱等障碍物坚决予以拆除。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堆放杂物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 

  “开窗”行动。“清障”行动基础上,对2层及以上包含夹层的九小场所,应于外窗设置能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立即开启的应急窗,为人员疏散提供有效的第二逃生通道。 

  “配绳”行动。在打通应急窗的同时,九小场所应标准配备逃生绳、逃生缓降器、逃生梯等辅助疏散设施并强化使用培训,提高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速度和安全性。 

  三、责任分工 

  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由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公安派出所配合,村居具体负责,开展本辖区的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开展九小场所的排查整治的摸底、排查、建档、线索移交和整改工作。 

  村居要结合辖区实际及时部署工作,制定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本辖区九小场所摸排,督促主要负责人对照要求落实“清障、开窗、配绳”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镇安办、镇消安办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综合监管和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及时收集各口办、各村居隐患线索,做好线索移交和执法督促工作。 

  镇城管办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监督检查,对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设置人限期整修或者拆除。对各口办、各村居移送的外窗影响防烟排烟、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金属栅栏、广告牌、灯箱等线索,对违规设置的障碍物依法进行拆除。 

  镇物管站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小区加强对沿街商铺、居民住宅的巡查检查。 

  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九小场所”的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 

  四、步骤阶段 

  摸底自查整改2月2日至3月15日村居部门要对照工作方案,对辖区及行业内的九小场所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整改。一是要开展全面摸排。各村居要对辖区及行业内九小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建立健全台账。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场所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建立三项行动消防安全治理台账;三是要广泛宣传发动。要对此次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九小场所的业主及市场经营者的思想认识,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集中整治3月16日至4月15日镇安办、镇城建办、镇城管办、镇物管站部门要形成合力,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妨碍消防安全的固定防盗网、金属栅栏、广告牌、灯箱等要坚决予以拆除。二层及以上的九小场所,未设置紧急情况下能立即开启的应急窗、未按标准配备逃生绳、逃生缓降器、逃生梯等辅助疏散设施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整改回头看4月16日至5月15日要对前期整改的情况开展整改回头看,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要及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纳入效能督办。 

  常态化治理5月16日至长期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村居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照本方案,制定工作措施,结合单位实际宣贯部署到位。 

  强化工作合力。村居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努力营造“部门联动、全员上阵,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局面。 

  加强安全宣传。村居部门要充分运用网络媒介、微信公众号、微信业主群LED电子屏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清障、开窗、配绳”等相关要求,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开展整治。 

  各单位及时掌握本辖区行动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各类档案台账备查,并切实加强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请于3月15日前将附件2、附件3报送镇安办。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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