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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904-1200-2024-0000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建新镇
  • 成文日期: 2024-01-24
  • 标    题: 建新镇关于印发《建新镇2024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建政〔2024〕22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4
  • 有 效 性: 有效
建新镇关于印发《建新镇2024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仓建政〔2024〕22号
来源:仓山区建新镇 时间:2024-01-24 17:50

  各村居、各口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区有关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让市民知晓并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广大市民过上安全、环保的节日,现将建新镇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建新镇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 

  2024124 

  建新镇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区有关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让市民知晓并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广大市民过上安全、环保的节日,特制定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严格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遵守安全环保、文明节俭的要求,广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劝导工作,提高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引导市民增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提升城市生态环境,确保安全燃放。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环保、文明节俭”要求,突出“严格管理、综合治理”原则,秉持“共建共治共享”工作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宣传。提高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引导市民增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提升城市生态环境,确保安全燃放。 

  三、任务分工 

  (一)镇安办负责制定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制作禁燃区标识、宣传海报;督促属地政府广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劝导工作;组织排查、打击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点。 

  (二)各村居负责组织辖区宣传力量,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等基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不留死角;在禁限放区域内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细化到各村、社区、居民小区、零散住宅楼,组织干部、志愿者在民俗民习节点(如祭灶、除夕、正月十五等)进行文明劝导,鼓励移风易俗,倡导经营使用电子鞭炮、礼花筒等安全环保的替代品;要深入了解、掌握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意愿,针对区域要针对传统小区、村居等可能存在一定面积市民在禁限燃的时间、地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情况合理部署劝导力量。 

  (三)相关部门任务 

  1、镇宣传组负责在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未成年人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重点强调《管理办法》关于限放区域限放时间规定,及我市限放区域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识。 

  2、镇城建办负责组织对全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是限放区域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 

  3、镇城管中队要做好我市限放区域烟花爆竹的宣传及民俗民习节点的劝导工作。 

  4、公安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违禁燃放行为查处,积极宣传违法违规案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网吧、酒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宣传工作。 

  5各村居负责对各自禁燃点开展宣传、劝导工作,督促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出入口或者显著位置设置禁止燃放标志,明确具体范围并负责管护。 

  7各单位要大力开展以“限放区域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为主题宣传教育,利用单位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并发挥各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主页以及新闻客户端作用展开宣传,督促本单位人员模范遵守禁限燃规定,鼓励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所在村基层组织安排的劝导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2024年1月中旬开始,全面开展宣传工作,制定具体宣传要求,设计制作发放宣传品。 

  1、单位共同通过各种媒介发布市区禁限放区域、限放时间、限放品种及燃放注意事项等内容。 

  2、村居基层组织广泛开展宣传,最大限度地让市民知晓烟花爆竹指定零售网点,同时通过发放、张贴限燃宣传标语、禁燃标识及《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等形式,对禁燃、限放进行广泛、普及宣传。 

  (二)自20241月19日起,安排劝导执法力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劝导队,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劝导,加强对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点排查。镇安办安排执法力量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在农历腊月二十四、除夕和正月十五,各单位要加强向市民宣传禁限放区域、限放时间和限放品种及购买燃放注意事项等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期,各村居、各部门要深刻吸取往年全国各地烟花爆竹事故,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宣传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形式强化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确保春节期间我镇烟花爆竹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各村居、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大宣传投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以城区主干道、酒店、商场、公园等人口集中区及社区入户宣传、学校宣传、单位宣传、禁限放点宣传等为重点,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的重点时段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宣传警示,突出“以案释法”的宣传作用,形成文明过节的舆论导向。 

  (三)全面部署,压实责任。各村居、各部门要压实责任,部署本辖区、本单位烟花爆竹宣传工作,落实工作措施,加大宣传经费投入,按时、保质地完成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各项任务,确保百姓过个平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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