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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901-0300-2024-0000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仓山镇
  • 成文日期: 2024-02-07
  • 标    题: 仓山镇关于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停工停产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仓仓政〔2024〕23号
  • 发布日期: 2024-02-09
  • 有 效 性: 有效
仓山镇关于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停工停产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榕仓仓政〔2024〕23号
来源:仓山区仓山镇 时间:2024-02-09 10:55
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
      现将《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停工停产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榕安办〔2024〕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停工停产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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