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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906-1100-2023-000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仓前街道
  • 成文日期: 2023-12-01
  • 标    题: 仓前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仓前政〔2023〕107号
  • 发布日期: 2023-12-01
  • 有 效 性: 有效
仓前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仓前政〔2023〕107号
来源:仓山区仓前街道 时间:2023-12-01 11:28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委 (2023) 3号)、省安委《福建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闽安委(2023) 1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发 (202322号),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仓山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仓政办 (2023) 128号),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大起底”排查、全链条管控风险、排查整治隐患,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街道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街道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聚焦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采取精准严格有力的措施集中攻坚,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2.坚持系统治理、全面整改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全链条管控风险、排查整治隐患,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量,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3.坚持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加快推进街道燃气安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创新,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广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燃气管理中的应用,大力推广使用先进技术、设备、工艺依靠科技赋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保障燃气安全运行。 

  4.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协助上级部门统筹推进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等工作,全面消除燃气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着力破解燃气安全深层次矛盾问题,既整治设施设备环境的“硬伤”,更补上制度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的“软肋”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做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三)工作目标 

  用3个月左右时间,到 2023 年11月底前,全面排查整治街道燃气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到2024 年 6月底前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 2025 年底前,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突出重点分领域集中攻坚 

  (一)深入排查整治企业生产、充装、经营“问题气”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对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对燃气经营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经营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协调区建设局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对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足、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未对其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和配送工具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范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城建科、城管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社区组织落实。) 

  2.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管道进行巡查维护,未对管道燃气加臭,未对使用管道燃气的餐饮企业等用户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未告知用户禁止擅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禁止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等安全用气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未要求其送气人员在送气时开展随瓶安检的,以及非法掺混二甲醚违规向餐饮企业配送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城建科、城管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对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充装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对燃气充装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充装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气瓶充装许可证:对燃气充装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 (市场监管所负责) 

  4.对燃气充装企业在充装时非法掺混二甲醚,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等气瓶,未依法开展气瓶检验检测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气瓶充装许可证。查处的气瓶必须移交气瓶检验机构报废处理,严禁不合格气瓶再次流入市场。 (市场监管所负责) 

  5.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对液化石油 气生产企业生产气质不达标、无警示性臭味、非法掺混二甲醚等“问题气”,向无经营或充装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用于经营的燃气,工业燃料生产企业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产品非法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要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 (安办,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的,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严厉追究相关强化执法震慑。仓前派出所牵头,市场监管所安办城建科、城管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7.对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安办牵头,城建科、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力等燃气具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对企业未取得制造许可或者不具备生产条件仍从事气瓶和压力管道元件生产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已取得制造许可的企业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问题瓶”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制造许可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立即查封扣押,纳入产品“黑名单”。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在用“气液双相”气瓶,要召回并移交检验机构报废处理(市场监管所牵头,仓前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对企业生产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行为,要严厉查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对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现的涉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要及时查封扣押防止流入市场。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构成犯罪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市场监管所牵头,仓前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 

  3.企业违规在有形市场或电商平台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假冒伪劣的“问题瓶”及“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灶”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实施联合惩戒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处理,追踪溯源,倒查销售单位责任,实施源头治理。 (市场监管所牵头,仓前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排查整治餐饮企业“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对餐饮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实施处罚。 (安办牵头,经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对餐饮企业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 100 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 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末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安办牵头,经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有关部门单位发现餐饮企业使用禁止使用的 50 千克“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要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由其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治理,依法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市场监管所、经济办、仓前派出所城建科、城管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办牵头,仓前派出所、城管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 

  1.对未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排查整治措施、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宽松虚软”等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各口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对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生产销售企业加强监管执法,切实将假冒伪劣产品清出市场。及时将执法情况公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用户自觉选择安全产品。 (市场监管所负责) 

  3.对非法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产品违规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生产企业加强监管执法。 (安办负责) 

  4.对餐饮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经济办负责) 

  5.对“九小场所”中餐饮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防设施配置是否完好有效,符合要求等问题隐患,加强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安办负责) 

  6.组织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学校、民政服务机构、旅游景区、医院等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按上述要求进行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充分利用网格群、入户宣传和 LED 大屏进行宣传加强燃气安全宣传。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 

  2.持之以恒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 知识,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9月至11月)在仓山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基础上,对街道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管控风险、消除隐患。 

  1.排查方式。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围绕重点任务,组织城建科、市场监管所、经济办、安办仓前派出所、以及宣传口、卫健口、民政口等相关口办和社区,运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系统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排查整治要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要督促相关企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公众举报监督和核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隐患,查实重奖。 

  2.建立台账。各相关口办、各社区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3.加快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患防范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 

  4.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2024 年7月起)深入剖析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持续提升街道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型。 

  五、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仓前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统筹协调各有相关口办及社区、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上报。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 

  (二)强化举措,夯实责任。建立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工作专班要加强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网格群、入户宣传和 LED大屏进行宣传,加强燃气安全宣传。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 

    

 

    

    

  仓前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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