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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902-0300-2024-0000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城门镇
  • 成文日期: 2024-02-05
  • 标    题: 印发《城门镇住宅小区“美丽家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发文字号: 榕仓城政〔2024〕70号
  • 发布日期: 2024-02-05
  • 有 效 性: 有效
印发《城门镇住宅小区“美丽家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榕仓城政〔2024〕70号
来源:城门镇 时间:2024-02-05 11:55

各社区: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城门镇住宅小区“美丽家园”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

仓山区城门镇住宅小区“美丽家园”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总体水平,围绕建设宜居 安居的城市环境,打造更加安全韧性的省会城市,为给居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清爽的小区环境,自2024年1月起,决定对我镇住宅小区开展“美丽家园”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住宅小区公共空间垃圾清理和电动车防火等专项行动,持续打通小区“生命通道”,着力提升小区消防安全防范能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公共空间垃圾清理工作要求

1.集中清理小区内楼道杂物,对疏散楼梯、消防连廊、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逐一排查,及时清理堆积物。对小区居民在小区内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连廊、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2.集中清理整治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

3.集中整治小区楼道、小区配套场所、会所等公共空间环境卫生等。

(二)电动自行车防火工作要求

1.加强停放充电管理。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2.加强日常巡查,劝阻、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3.严查在影响疏散逃生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违规行为,对经告知不改正的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并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依法搬离,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镇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镇规划建设环保办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镇安办、镇平安办、城门派出所等相关口办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或作为成员单位,负责开展全镇小区专项行动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社区也要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障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按序时进度开展。

四、整治流程及责任分工

( 一)整治流程

1.摸排。针对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各社区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逐一对辖区范围内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掌握具体情况,排查安全隐患问题;针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社区负责全面摸排。同时,各社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受理群众举报。各镇街要根据群众反映举报的线索,第一时间上门查验,并制止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社区也要每周向镇规划建设环保办汇总摸排情况。

2.受理。镇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受理各社区上报的线索,并在收到之日起2天内联合城门派出所、镇安办、社区根据线索现场勘察,采用拍照、录像等形式收集现场证据资料。

3.整改。经认定需要整改的,由各社区督促物业企业(无物业小区由属地社区兜底)要求3天内整改到位。

(二)联动配合

1.各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工作,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各相关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职责,组织发动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清理整治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畅通。无物业小区由属地社区负 责实施。镇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举报受理、线索收集、排查确认、督促整改和整改结果核实工作,并形成台账,在整治

后对账销号。

2.社区承担专项整治的具体责任,包括发动群众、直接参与等。

3.镇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指导协调、开展专项督查,各社区负责督促辖区内各物业企业开展物业小区专项整治,劝阻和制止违规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属镇安办、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平安办、城门派出所等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移送。

4.镇安办负责指导正确设置消防标识,配备消防设施,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进梯上楼入户等违法行为;查处占用、堵塞、封闭小区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等违法行为。

5.镇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依法整治在小区消防通道上占道堆物等行为;依法拆除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

6.镇安办负责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清理小区内停放的影响消防通道安全的无牌车、僵尸车。

7.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组织开展物业小区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并限期整改落实。

五 、工作要求

(一)制定行动方案。由镇规划建设环保办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行动方案,明确专项行动要求、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以及各部门责任领导和联络人,分解落实责任清单。同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广泛宣传,形成强大声势。

(二)开展自查自纠。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对照专项行动任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小区内的楼道、疏散走道、消防连廊、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等公共空间的安全及卫生环境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台账。

(三)限期整改落实。各社区要对所辖小区安全及卫生环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并对整改后的情况拍照建档。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社区对开展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小区专项行动长效机制,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每年通报一次排查整治情况,加强常态化日常监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要加大对小区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各小区公告栏等平台发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曝光查处的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机制,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营造出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加强部门协作。镇规划建设环保办牵头会同镇安办、镇平安办等部门,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各社区要加强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形成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

(三)强化督查考核。镇规划建设环保办牵头组织区镇安办、镇平安办等部门加强工作督导,实行台账管理,定期调度进展,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方进行督导。每年组织抽查,对于在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中不按要求开展工作,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将报镇效能办进行查处。如发生火宅等安全生产事故,将从严追责。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七、非住宅公共空间垃圾清理工作、电动自行车防火工作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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