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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117-3000-2024-4232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3-07
  • 标    题: 关于确定福州市仓山区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 范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振兴〔2024〕10号
  • 发布日期: 2024-03-07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确定福州市仓山区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 范围的通知
仓振兴〔2024〕10号
来源:仓山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3-07 14:59

  各镇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及时做好我区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调整工作,根据《福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确定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编号:FZ2024N0044)文件精神,经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我区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10560元为底线(我区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每年10560 元),今后随低保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年度监测范围。

  请各镇、金山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以本次调整后的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依据,认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按照程序确定监测对象,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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