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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117-3000-2024-4232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3-01
  • 标    题: 仓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农〔2024〕25号
  • 发布日期: 2024-03-01
  • 有 效 性: 有效
仓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仓农〔2024〕25号
来源:仓山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3-01 15:2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相关经营主体:

  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的通知》(榕农函〔2024〕29号)文件要求,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现将具体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和有增补申报需求的相关经营主体按照文件要求于2024年4月8日前将监测材料和申报材料提交至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仓山区麦园路52号仓前街道办事处4楼402室(福州十六中正对面),联系电话:83135005。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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