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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仓山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仓山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18-12-29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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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民政局:  

  《关于申请审批仓山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仓民〔2018〕34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区社会福利事业,经研究,原则同意仓山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仓山区民政局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花溪南路与东岭路交叉口北侧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仓山区社会福利中心总用地面积10972.00平方米(16.46 亩),总建筑面积 19956.50 平方米,其中:社会福利中心建筑面积 10456.50 平方米,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 6000.00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3500.00 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地下室、公用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等室外配套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23502.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576.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806.25万元,预备费1119.1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仓山区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 

                              2018年12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