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审批仓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综合楼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加快解决适龄儿童入学难的问题,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83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仓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综合楼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仓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建设地点:仓山区朝阳路45号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内,在原有地块新征用地面积3.17亩,拟建综合楼位于青少年活动中心东侧,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800平方米。综合楼为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一层为架空层,二至六层为活动室,地下室为停车及设备用房。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4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85.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61.83万元(其中征地费1300万元,其他费用361.83万元)、预备费152.3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仓山区财政安排投入。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六、节能评估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算为87.26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仓山区教育局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照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22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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