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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省、市重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17-09-28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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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重点办,市直有关单位 

  据年度工作安排及省发改委、重点办《关于做好2018年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发改重点〔2017〕618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省、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重点项目申报 

  (一)各责任单位2018年市级重点项目年计划投资原则上2017年计划投资增幅15%以上目标进行安排,要多筛选申报一批在加强基础设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生态环境、补齐民生短板等领域具有引导、示范和支撑作用的项目,特别是民生短板项目、“海上福州”项目、滨海新城项目等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大项目要全部列入市重点项目。 

  (二)市级重点项目仍分在建、计划新开工和预备前期三个层次进行申报。其中,在建项目是指至2017年底已正式动工建设的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是指至2017年底前期工作已达到一定深度,计划2018年动工建设的项目;预备前期项目是指2017年已启动规划、论证和相关手续报批等前期工作,计划2018年深化前期工作,争取动工建设的项目(筛选标准见附件1); 

  (三)各申报单位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外,需同时通过网络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书面申报材料:(1)福州市2018年重点项目申报表(格式见附件2);(2)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重点办(或发改局)的书面申请报告; (3)项目简介及通讯录(格式见附件3)。 

  2.网络申报: 

 申请续列为2018年市级重点项目或新申报项目,均需要通过福州市重点项目在线管理系统 

 →“项目管理”栏→新增,进行录入申报。 

  (四)已列2017年市级重点项目,到2017年底尚未建成或基本建成的,可继续申请列为2018年市级重点项目,但属已列入以往年份重点项目,确因各种因素难以动工建设的项目不再续列: 

  (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和高污染、高能耗的工业项目以及纯房地产开发项目原则上不列为市级重点项目。 

  二、省级重点项目申报 

  省级重点项目按省发改委、重点办《关于做好2018年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各申报单位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外,需同时通过网络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书面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含申报项目总体情况和项目汇总表;2.申报2018年省重点项目的项目简介;3.新申报项目同时报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文件复印件。 

  (二)网络申报:1.2017年已列省重点项目,申请续列为2018年省重点项目的,只填写《2017省重点项目申请续列2018年省重点项目填报表》,不需要通过省重点项目申报系统填报。不需要通过省重点项目申报系统填报。填报的电子表格从省重点项目申报系统→“系统公告”栏→“2017省重点项目申请续列2018年省重点项目有关文件”通知中下载。填好后发至邮箱:gsdq2016@163.com 

  2.新申报项目:从省重点项目申报系统填报管理”栏→新增,进行录入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内容填报要求 

  1.申请报告及表格、项目简介等申报材料的内容要一致,项目名称要规范填写。2.已列为2017年省、市重点项目的,继续沿用原省、市重点项目目标责任表所规范的项目名称;新申报的,统一按正式批复的项目名称填报。3.2017年省、市重点项目申请续列2018年省重点项目的,只能对2018年工作目标及预计2018年当年完成投资进行修改,其他填报栏将沿用原省、市重点项目责任表内容;4.新申报省、市重点项目的,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请尽可能填写完整准确(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以免有关部门在办理项目用地、用林、用海等手续时产生歧义。5.申报表内容必须完整、不留空白,未确定的栏目可采取预估的形式先行填报,待明确后再及时调整。 

  (二)申报程序 

  1.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汇总本部门直接管理的项目,经主要领导审定后报送我委(重点办),并向项目所在地发改局(或重点办)报备,项目所在地发改局(或重点办)不再重复申报。 

  2.各县(市)区发改局(或重点办)负责汇总本辖区管理的项目,经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报送我委(重点办); 

  3.省重点项目由我委(重点办)负责筛选汇总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发改委; 

  4.我委不接收项目业主的自行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限 

  各有关单位须于2017年10月10日和10月30日前分别将2018年省、市重点项目申报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送达我办。其中,书面材料须加盖公章,电子文本表格统一用Microsoft Office2003版格式。超过申报截止时限,或申报材料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原则上不予受理或退回。 

  (四)本通知电子版可从福州市重点项目在线填报系统下载 

  省重点项目申报联系人: 翔 

  联系电话:83362795 

  市重点项目申报联系人: 捷 

  联系电话:83360927 

  电子邮箱:gsdq2016@163.com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