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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暂行规定》政策解读

来源:仓山区农林水局 发布时间: 2019-11-06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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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仓山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文件精神,现就《仓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暂行规定》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精神,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让农民更有获得感,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目标任务 

规范我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工作,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资产权益,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 

三、主要内容 

本暂行规定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本原则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应坚持效益决定分配、坚持同股同权、坚持民主决策,这三项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基本要求

1.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程序要求,计算方式及如何准确计算全年的收入、支出、可分配收益。 

2.要求村机体经济组织要不断完全规范收益分配方式,减少实物分配,逐步由福利分配向按股份分配转变,建立与经营效益挂钩的、以股份份额为基础的分配机制。 

3.明确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范围及改革后的收益分配的相关要求,以及福利费和集体股的用途及使用原则。 

第三部分:收益分配顺序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福利费;2.提取集体股分红;3.成员分红。 

第四部分:基本流程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应按照以下流程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并实施:1.制定方案;2.征求意见;3.审议方案;4方案公示;5.方案实施;6.结果公示。 

第五部分:监督管理

对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实施、公开等情况应进行全程监督。并将收益分配情况纳入农村集体“三资”平台进行监管,实时查询实时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