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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安监局2018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18-03-14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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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普法责任主体(部门、单位)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普法对象

载体阵地

普法方式

普法节点

1

仓山区安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管理对象:生产经营单位

网站、宣传册(折页)、阅报栏、宣传栏、LED屏…

以案释法、现场法律咨询、发放传单、培训

1、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

服务对象:生产经营单位

24月最后一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执法对象:生产经营单位

3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

社会大众(“法律六进”: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

412份第一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