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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购买第三方机构提供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仓山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20-07-02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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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2018年福建省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闽卫基层函〔20185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卫继教转发〔202023号)、《关于下达县乡村卫生人才培养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03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我区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线下培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单位 

   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仓山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线下培训项目服务。 

  三、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仓山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线下培训项目服务。培训对象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培训8;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培训15;乡村医生培训17人,培训根据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大纲开展。 

  2、项目预算金额:依照《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县乡村卫生人才培养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032号)的要求执行,临床医师培训8人,预算总金额为11.52万元;护士培训15人,预算总金额为0.9万元;乡村医生培训17人,预算总金额为0.95万元项目运行预算总金额为13.37万元;项目服务采购控制价为13.37万元。 

  3、服务期限:1期(具体起止日期签订协议时约定) 

  四、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学资质的医疗机构或与具有教学资质的医疗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培训基地,单位经营情况良好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具有本招标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力量,有良好的信誉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公务员培训基地资质,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具有良好的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保证书。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公务员培训基地资质证明材料

  五、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六、服务要求 

  1、线下培训项目完成时间要求:2020930日前完成所有人员线下培训,同时,要求每季度上报一次项目执行进度,于89月前汇总执行情况报告。 

  2、培训大纲: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医师、护士以及乡村医生培训,提供相应培训达成目的和要求的培训大纲。 

  1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培训,每人每年累计线下达120天左右。 

  2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培训,每人每年累计线下达5天左右。 

  3)乡村医生培训,每人每年累计线下培训7天左右。

  3、计划安排:根据培训大纲要求,依托中标机构,对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医师、护士以及乡村医生培训,提出全年培训计划安排。 

  4、合理安排预算费用:提出项目过程中涉及到的费用构成进行合理安排。

  5、项目过程及进度管理: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医师、护士以及乡村医生培训,提出全年培训的过程及进度管理。 

  6、考核方式: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医师、护士以及乡村医生培训,提出考核方式。 

  7、运营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免费的QQ、微信客服服务、电话客服服务、教学管理服务、短信通知服务、学员满意度调查等。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715仓山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和基层卫生健康科 

  八、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 林建昭  

  联系电话:0591-83479303

  九、其他事项 

  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机构按招标人要求及有关规定另行签订协议。 

      

    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07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