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综治办、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省政府法制办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闽综治办〔2017〕60号)文件精神,城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杨智明调解工作室、建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老林调解工作室”申报区级金牌调解工作室的报告,已通过仓山区司法局、仓山区政法委审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15日
如对该调解室申报“区级金牌调解工作室”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仓山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反映。
监督电话:0591-83139753
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
2019年11月11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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