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同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6月下旬开始,区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仓山区应急管理局、仓山区烟台山管理委员会、仓山区工业与信息化局、仓山区审计局、仓山区商务局、仓山区贸促会等6家单位开展第九轮第二批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巡察组已全部进驻。
组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区委巡察三组 |
被巡察党组织 |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 区烟台山管理 委员会 |
区工业与信息化局党组 区审计局党组 |
区商务局党组 区贸促会 |
巡察组负责人 |
组 长:夏 舟 副组长:郑丁仁 |
组 长:许国强 副组长:薛孝榕 |
组 长:聂海峰 副组长:苏若男 |
专门值班电话 |
18120972512 |
15960193692 |
15960193612 |
通信 地址 |
福州市B07014号邮政信箱 福州市B07015号邮政信箱 |
福州市B07010号邮政信箱 福州市B07013号邮政信箱 |
福州市B07011号邮政信箱 福州市B07012号邮政信箱 |
信访 受理 范围 |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