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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19-06-1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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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2月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3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整改工作 

  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中之重工作,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严格把关,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敢于直面问题,自觉正视问题,勇于改正问题,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我局于3月21日连续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议,认真学习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巡察办邹小文主任的讲话,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在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巡察反馈意见,并坚持定力,坚决整改的同时,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计划安排、协调督促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局党组坚持紧盯问题抓整改,及时召开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逐项梳理分析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事项,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分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每个问题采取“对号入座”,做到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把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科室、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找准每个问题存在的原因症结,然后,对症下药,逐项逐条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强化工作力度,全力从严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的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改到位。 

  (三)采取多措并举,狠抓整改落实。一是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原则抓好整改。二是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抓好整改。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审定整改方案,多次召开整改推进会,紧盯问题加强跟踪督导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责任清单,与分管科室责任人一道真抓真改,并做到分工不分家,上下同心,齐抓共管落实整改。三是坚持调度协调抓好整改。多次召开推进整改协调会, 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不推脱等靠;对个别历史遗留问题难以整改的,坚定整改决心,明确专项整改思路,稳步实施整改;落实整改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确保整改时效质量。四是强化督查抓好整改。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抓好整改落实督导,及时全面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强跟踪督查,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导推动,对落实整改不力的及时分析原因,上足后续措施推动整改,对思想疲沓推诿扯皮的苗头及时批评教育引导,甚至严肃问责,杜绝装样子,走过场,确保按时保质整改到位。 

  (四)加强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在抓好巡察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局党组坚持既着眼当前,又立足长远,举一反三抓好新问题的预防,全面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纠正规章制度不完备、不健全,解决制度设置不严禁、不适用等问题,坚持用规章制度管人、理事、用权。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纪律、改进作风、提质增效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同时,认真完善规范各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效,确保整改成果得以巩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党组领导作用缺失,以局务会替代党组会问题,修改完善议事制度,加强党组领导作用。一是修改完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对议事内容进行严格区分,明确议事范围;二是抓好制度执行和落实,突出党组领导地位。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力问题,加强集体研究决定的力度,做好会议记录。一是坚决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将集体研究决定事项具体化;二是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杜绝出现缺漏现象;三是落实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将密集柜补入固定资产。 

  (3)针对推进主责主业不平衡问题,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水平,严格依法依规办案。一是梳理2019年以来的未结投诉件,对行政处罚等案件进行认真核查;二是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2.关于贯彻上级政策不力问题。 

  针对擅自截留公益性岗位人员问题,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一是认真抓好整改,严格按要求将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下放到各镇街和工业园区;二是下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安排使用,有效推动各项劳动保障工作落实。 

  3.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到位,开展惠民工作不扎实问题。 

  (1)针对惠民政策宣传工作不重视、政务公开执行不到位问题,对惠民政策进行主动有效宣传。一是高度重视惠民政策宣传工作,制定年度宣传工作方案;二是进一步加强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根据区里的统一安排开展好惠民政策集中宣传活动的同时,主动有效的开展专项宣传,通过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和在商业综合体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地点设立临时服务台宣传有关惠民政策;三是在我局对外服务窗口(包括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投诉中心窗口)放置惠民政策材料。 

  (2)针对部分惠民补贴未在惠民资金网公开问题,按上级要求做好相关补贴在惠民资金网上的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对接市局相关部门,明确补贴发放情况公共政策要求;二是梳理我局惠民补贴发放情况,确保所有应公开内容能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在惠民资金网上公开。 

  (3)针对惠民资金发放后跟踪落实不到位问题,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抓好补贴发放后跟踪落实工作。一是督促学校向就业中心提供详细的实习补贴批量上账清单,进一步跟踪落实到位;二是完善惠民资金发放后跟踪落实机制,确保惠民资金发放到位。 

  (二)思想建设存在缺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对思想建设重视不够,思想建设存在缺位问题。 

  针对未将学习党的十九大后的新思想新理论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问题,坚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新思想新理论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落实。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班子会议今年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二是高度重视思想建设,严格按上级有关精神,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确保做实、做细,取得实效;三是突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今年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1次。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学习记录照搬照抄,应付学习问题,规范党组学习记录,端正学习态度,确保学习质量。一是要高度重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科学合理地制定学习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法,确保学习内容全面,提高学习的有效性;二是统一规范学习笔记,杜绝照搬照抄现象。 

  (2)针对政治学习不认真、不严肃问题,提高对政治学习的重视,严格落实考勤登记和补课制度。一是组织对中途退场的人员进行补课补学;二是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考勤登记和补课补学,对确因公务不能参加学习的,及时组织补学。 

  (三)组织建设不力,基层组织功能不强,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组织建设不扎实,功能弱化问题。 

  (1)针对发展党员不重视问题,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培育入党积极分子。一是加强支部组织建设,将发展党员工作列为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培育入党积极分子;三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感召力和吸引力。 

  (2)针对在编人员党组织关系未及时迁入问题,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控,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及时纳入党组织的管理。一是规范全局党员进出情况登记统计,对新入职工作人员档案要进行审核,确保及时将党员纳入局机关党支部的管理,防止个别新入职党员失管失控。二是经督促,组织关系未转入的党员已于2018年12月18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局机关党支部。 

  2.关于党费缴交不规范问题。 

  针对个别党员党费按季度缴交问题,严格落实党章规定,规范党费缴交工作,确保每名党员能按规定和标准缴交党费。一是加强党员对党章规定的学习,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和自觉性;二是做好党费缴交公示工作,督促每位党员自觉按时按月足额缴交党费。 

  3.关于对组织生活认识不到位,开展不严肃问题。 

  (1)针对班子成员个人情况说明不具体问题,规范班子成员发言提纲的内容,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梳理个人近年来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二是下步要严密组织民主生活会,每个班子成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深入剖析自己存在的问题,做到严要求、不护短、不遮掩,具体详细报告个人事项,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2)针对党小组记录弄虚作假问题,因2017年以前上级未下发制式的党小组记录本,局党小组会议情况记录在非制式笔记本上,2017年下发制式的党小组记录本后,为了规范记录本,争取在2016年度绩效考核中取得好成绩,将2016年党小组会议记录重新抄写在复印的空白制式记录本,以便于存档检查,并非后期造假。下步我局将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各类记录本。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使用统一规范的会议记录本,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二是严格按照会议记录相关要求,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和保存。 

  (3)针对在会上研究与党建无关的业务工作问题,规范各类会议记录本,区分党务和业务内容进行登记记录。一是组织学习《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各类会议研究内容和归类登记记录;二是认真梳理近年来党建记录本记录内容,看是否还有存在此类问题,一并加以改正,并引以为戒,杜绝此类现象。 

  (4)针对党组织活动考勤重视不足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好考勤制度落实。一是加强教育,端正全体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态度;二是严格落实会议考勤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关于选人用人方面不够规范问题。 

  针对股级干部选任手续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我区股级干部任免程序组织考核公示任命。一是经与区委组织部沟通了解,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仓委组〔2009〕6号)规定,股级干部的身份体制原则上应与其所任岗位职务相符。因我局行政编制人员不足,工资福利科及调配科暂无法任命科长;二是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任程序,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任前公示环节进行股级干部任命;三是加强对干部任免材料的保管和保存,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材料的整理。 

  5.关于干部考核工作开展不力,未形成重视一线考核的氛围问题。 

  针对一线干部考核表填写应付了事问题,加强对一线干部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要求填写考核表。一是责成郑子铨同志认真检讨,改正问题、端正工作态度,教育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引以为戒;二是加强督促检查,要求一级对一级负责,认真撰写点评;三是组织对一线干部考核表认真进行梳理,看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引以为戒,杜绝此类现象。 

  (四)党的作风建设有待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依然突出方面 

  1.关于公车管理混乱问题。 

  (1)针对公车加油管理松散问题,落实好车辆加油制度,规范车辆使用。一是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落实上级各项政策规定;二是结合实际,抓好公车使用制度落实,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2)针对公车未定点维修问题,根据车辆维修管理有关规定,2014年我局车辆全部在福州逸万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定点维修,2014年3月初,公车闽A08986(红旗车型)出现故障后即到定点维修厂检修,经检查,刹车总成故障需要更换。因该车型已出厂10多年,其维修配件非常少,故定点维修厂无配件更换,并且其它两个仓山区定点维修厂家也无此配件更换。在此情况下,为尽快维修好该车辆,解决春节后处置讨薪案件等公务急需用车问题,定点维修厂经多方查询得知福州市仓山区新杰辉汽车修理厂有此配件,故安排公车闽A08986到福州市仓山区新杰辉汽车修理厂维修,当时报销维修费时有附上福州逸万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无法维修说明函,以及我局有向区财政局发函说明闽A08986车辆维修费情况。下步我局将按制度规定落实好公车定点维修。一是认真学习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杜绝出现错漏现象;二是引以为戒,吸取教训,杜绝出现类似问题;三是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使用、管理公务车辆(公车已归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我局仅落实申请办理公车派遣手续)。 

  (3)针对公车费用从下属单位开支问题,落实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经费开支工作。一是认真学习经费开支相关规定,严格按要求落实,杜绝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对各项资金管理,严格落实账务管理制度,严格各项支出依规使用。三是在公车已归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依规做好申请公车派车使用工作,并严格落实公务出行相关费用管理,杜绝公务出行费用开支混乱现象的发生。 

  (4)针对报销与工作无关停车费问题,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规范经费报销,杜绝报销与工作无关的经费。一是要求杨伟、翁松退回报销的停车费,并上缴国库,已经如数全部退款共计135元;二是下一步加强单位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的发生,严格车辆管理使用规定。 

  2.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针对报销事项与方案安排不符问题,加强财经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公务报销规定。一是责成谢庄做出深刻检查,追回返程的乘车费用99元,并上缴国库,二是组织单位领导干部学习报销规定,确保各项报销的符合规定。 

  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加班费问题。 

  (1)针对超范围发放加班误餐费问题,严格落实各项补贴发放规定,按规定发放杜绝超范围违规发放加班误餐费问题。一是已要求现在职10名事业在编人员退回发放的误餐费,并上缴国库,已经退款共计16200元;二是下一步加强单位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的发生,同时规范单位津补贴发放,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针对违规发放补贴问题,严格按规定发放补贴,杜绝违规发放现象。一是尽力追回违规放发的补贴1000元,陈松系原公务员局编外人员,已于2014年12月离职,现经多种渠道联系均无法与他本人取得联系。二是下一步加强单位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的发生,同时规范单位津补贴发放,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关于公务用餐管理不严问题。 

  (1)针对存在跨区就餐问题,因每年年底为劳动监察和仲裁处置欠薪等劳动纠纷案件发生高峰期,特别是为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讨薪案件,努力消除突发性群体讨薪对我区安定稳定的不利影响,需连续作战,加班加点,查处突发性群体讨薪等劳动纠纷案件。因是处置突发性案件,故未能在事前进行审批。另外,因加班餐费按规定要控制在每人每餐30元以内,且案发地多在建筑施工,又不能较长时间脱离处置现场,只能通过网上叫餐,其中有些店面为连锁店,因此出现了发票显示就餐地点为其他区地址现象,而且财务人员也未认真进行审核。下一步我局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种报销凭证的使用。一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加班审批,并严格遵守财务报销规定,使用合规发票进行费用报销,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我局相关人员对财务法规、政策的学习,从严审核各种报销凭证,确保报销凭证的符合规定。 

  (2)针对涉嫌报销无关发票问题,因单位周边多为个体经营的餐饮小店,无法提供正规餐饮发票,且加班餐费按规定要控制在每人每餐30元以内,为了方便加班就餐,只能就近选择周边小餐馆叫餐,因此部分餐馆在提供发票时使用其他正规餐饮店的发票,而且财务人员也未认真进行审核。下一步我局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种报销凭证的使用。一是严格遵守财务报销规定,使用合规发票进行费用报销,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我局相关人员对财务税收法规、政策的学习,从严审核各种报销凭证,确保报销凭证符合规定。 

  (3)针对陪餐人数超标问题,严格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杜绝违规行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作风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落实《福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相关管理规定,杜绝超标准陪餐。 

  5.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存在形式主义作风问题,按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督查,杜绝形式主义。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形式主义;二是认真制定督查方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查工作。 

  (2)针对存在官僚主义作风问题,我局调取了鸿博案件的处置档案,经核实:2017年8月9日,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在处理局领导签批关于鸿博公司欠薪的网络信访件时考虑到其是匿名,且所留手机号码为鸿博公司联系方式,没有迅即前往工地进行处置,而是回复让信访人前来投诉。2017年8月18日,劳动监察大队指派一中队前往调查处置,调取了福建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的绩效工资发放表,但因信访人匿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故中止了调查。2018年8月31日起,陆续有工人前来我局投诉欠薪问题,劳动监察大队指派一中队前往调查处置,调取福建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责令其作出说明,福建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进行回复;经调查,投诉者所诉的拖欠工资实为绩效,公司规定每半年考核一次,并在考核结束后发放,并非克扣。经我局协调,该公司已将个人绩效发放至投诉人,投诉人自愿撤诉,该案件已结案。针对此事,我局以此次网络信访投诉件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反“四风”工作,根治官僚主义作风。一是调取鸿博公司欠薪案件相关档案材料,查明具体情况,作出详细说明;二是举一反三,以此为契机加强劳动监察大队队伍建设,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反“四风”教育;三是规范网信办案流程,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五)执行纪律不够严格,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方面 

  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力问题。 

  针对干部个人的廉政风险防控表内容相近问题,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紧密联系实际,确保不走过场。一是组织全局人员对廉政风险防控进行重新梳理,确保防控到位;二是指定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相关人员做出深刻检查,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2.关于对廉政谈话工作不重视问题。 

  (1)针对廉政谈话记录不真实问题,加强对廉政谈话工作的重视,规范谈话记录格式。一是高度重视廉政谈话工作,认真学习有关要求;二是严格按规定要求组织廉政谈话,规范和统一廉政谈话记录格式。 

  (2)针对廉政谈话内容雷同问题,加强对廉政谈话工作的重视,实事求是记录谈话内容。一是高度重视廉政谈话工作,认真学习有关要求;二是严格按规定要求组织廉政谈话,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3.关于机关效能建设有待提高问题。 

  针对公出登记不规范问题,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加强督促检查。一是严格对人员公出的管理和登记落实,加强督查;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教育,明确要求工作人员去向登记表必须经分管领导签批,无分管领导同意不可外出,如遇分管领导不在可先电话请示同意后进行补签,办公室抓好去向登记表的管理和统计。 

  (六)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行不实,重点领域廉洁风险较为突出,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议事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问题,按要求修改完善议事制度,规范局务会议和局党组会议文号使用。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议事制度,及时对我局民主议事决策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明确需要上会研究的金额;二是对局务会议、党组会议文号混编问题进行梳理整改,明确局务会议使用“仓人社局纪”文号、局党组会议使用“仓人社党纪”文号,从2019年1月1日起使用。 

  (2)针对重要材料保管不善问题,加强对重要材料的保管,杜绝遗失。一是加强对相关重要材料的分类保存,指定责任人,负责各类材料的记录与保管;二是引以为戒,加强对其他文件、档案等重要材料的保管。 

  (3)针对局务会、党组会会议记录内容不详细、未附签到问题,加强对手写会议记录的重视,落实好会议签到制度。一是指定专人做好局务会议和党组会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内容;二是抓好会议签到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签到落实的执行,已完成整改。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随意修改报销凭证附件信息问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审核程序。一是进一步健全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对我局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部分进行完善整改;二是严格规范财务报销审核程序,拒绝接收不符合要求的(包括凭证单据有涂改的)报销材料,确保财务管理的严谨性。 

  (2)针对未专款专用问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账程序。一是2015年“两节”期间对我区企业困难职工和农民工送温暖慰问活动中的慰问金,实际是从市财政下拨的省级企业困难职工就业扶贫经费中列支,资金列支渠道符合规定,报账员在报账过程中误把用途备注为“社区直报调查经费”,但是资金列支渠道是正确的;二是我局已在此凭证后添加了一张说明报告,对该错误进行说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报账程序,报账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杜绝类似错误的出现。 

  (3)针对未及时清理往来账问题,规范账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时清理往来账。一是我局已成立仓山区劳动服务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小组,制定了专门清理方案,着手清理债权债务问题;二是在我局专业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拟通过聘请第三方力量(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清理,力争尽快审计清理解决仓山区劳动服务公司债权债务问题。 

  (4)针对公务接待未事前审批且报销不规范问题,规范公务接待程序,杜绝违规报销经费。一是我局将加强财务管理,组织财务人员、经办人员学习财务报销规章制度,提升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按公务接待规定报销今后劳务考察团接待餐费,并在活动前按规定报请审批,确保报销程序符合规定。 

  (5)针对报销发票存在张冠李戴问题,今后我局将吸取错误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各种报销凭证的使用,从严审核各种报销凭证,确保报销凭证符合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6)针对报销凭证使用不当问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种报销凭证的使用。2013年我局办公地点变更后,在新的办公地停车位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为解决职工上班停车问题,在新办公地附近租用一私人开办的停车场,然而因该停车场是非法人单位开办,无法提供正式的报销发票,只能用收据代替,确实违反财务报销有关规定,此违规问题我局已于2016年清醒认识并纠正整改。今后我局将吸取错误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从严审核各种报销凭证,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8)针对提前支付质保金和尾款问题,为加强我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建立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2014年3月我局为114个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采购发放了电脑和打印机,由于法规意识和工作原则性不强,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提前一年支付合同约定的10%的质量保证金,确实存在违反合同契约问题。对此,我局已认真吸取错误教训,加强对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学习,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规定,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做好今后采购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未设立固定资产实物账问题,加强对资产的管理,设立固定资产实物账,规范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未登记入账的单位固定资产认真进行盘点补登,确保单位所有固定资产都登记在册;二是今后我局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局办公室认真履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督促核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避免出现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2)针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对上述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已认真复核补充登记入账。一是对于2013年8月购买沙发、茶几已补入2018年12月会计账,对于2013年9月城乡居民保障中心对外窗口办事柜台9987元和监察大队投诉中心窗口9987元已补计入2019年1月会计账;二是我局将加强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设立固定资产会计明细台账,确保每项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 

  4.关于局下属原仓山区劳动服务公司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1)针对房产长期未进行公开招租且店面租金长期偏低问题,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管力度,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公开招租。位于仓山区六一南路环岛东侧店面,是我局原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劳动服务公司的房产,2016年拆迁前此处房产大部分由该公司下属劳动服务经济开发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交替使用,其余部分从90年代末开始出租,直到2016年8月此处房产被征收拆迁而终止所有租赁合同,确实存在未公开招租的问题。劳动服务经济开发公司倒闭后,从2012年开始由劳务派遣公司接管使用,其使用面积在劳动服务经济开发公司使用面积的基础上增加扩大,减少了出租部分的面积,故租金比以前降低。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立即纠正现有房产出租存在的类似问题,同时加强对现有房产的管理,规范房产出租,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针对租赁合同保管不善问题,加强房产管理,做好房屋租赁合同的留档保存。位于仓山区六一南路环岛东侧店面,是我局原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劳动服务公司的房产,2016年拆迁前此处房产大部分由该公司下属企业劳动服务经济开发公司使用,其余部分于90年代末开始出租,直到2016年8月此处房产被征收拆迁而终止所有租赁合同。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立即纠正现有房产出租存在的类似问题,同时加强对现有房产的管理,规范房产出租,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针对部分经费违规在下属公司开支问题,规范下属单位资金使用,收回借款;停止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窗口补贴。一是仲裁院开办资金借款5万元已于2018年12月退回劳服公司账户;二是我局已于2015年9月份停止对事业在编人员发放补贴;三是下一步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确保各项收支符合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谨防廉政风险。 

  5.关于局下属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针对区人社局部分自聘编外人员工资从劳务派遣公司发放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经费开支管理规定,依规规范工资等各项经费开支渠道。2016年以前,我局编外聘用人员包括区财政供养和本单位供养(是历史遗留且工作需要继续留用)两种,且本单位供养的自聘人员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2016年区政府印发实施《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后,我局及时按该文件要求对所有自聘人员进行规范,在我局财政供养的编外聘用人员指标增加的前提下,本单位供养的人员按规定程序转为财政供养,故上述问题已于2016年底规范整改到位。今后我局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人员经费开支渠道,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未及时清理往来账。区人社局未及时对已撤销的下属单位往来账进行清理,如原仓山区劳动服务公司2013年之前就存在应付款约461.8万元,应收款约169.3万元,但截至2017年12月,区人社局仍未清理该单位债权债务关系。”问题。 

  我局原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仓山区劳动服务公司确实存在历史遗留的未及时清理的债权债务问题,这些债权债务均是2013年前劳动服务公司对上和对下相关资金往来未及时结算清理,主要是省、市下拨的相关补助资金使用余额未收回和与其下属企业的相关应付应收资金未及时结算清理。并且这些债权债务长期累计时间跨度大,存在时间长,我局也曾经组织过专项清理,但因上级补助资金使用余额上级至今未要求收回,只能挂账。另外下属企业多数早已倒闭,当时企业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有的已经失联,联系上的多数也不太配合清理工作,故每次专项清理也只能清理难度较小的问题,对难度较大的债权债务问题始终未能彻底清理,致使上述债权债务问题至今未清理到位。 

  整改措施:目前我局已成立仓山区劳动服务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小组,制定了专门清理方案,着手清理债权债务问题,在我局专业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拟通过聘请第三方力量(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清理,力争尽快审计清理解决仓山区劳动服务公司债权债务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428116;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5层505,邮政编码:350007;电子邮箱fzcsld@163.com。 

  中共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