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整体市容卫生环境,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占道经营活动,仓山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多次专项执法行动,暂扣部分经营工具及物品。现有部分暂扣物品(暂扣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无人至我局进行处理,如有异议者请持有效证明前来仓山区城市管理局核实处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前来处理者,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七条及《福州市市容管理局扣押物品管理暂行规定》,按无主财物予以公开销毁处理。
联系地址:仓山区大坪路125号
联系电话:0591-63331937
附件:仓山区城市管理局暂扣逾期未处理物品统计表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1月3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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