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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18-05-23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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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8月14日--9月19日,区委联动巡察组对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3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狠抓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决服从区委巡察组巡察,对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 认真查摆问题、剖析缘由、深挖本源,对号入座,抓好整改。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发展。  

  1.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整改工作自觉。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在区委联动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于3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会议,深刻认识、准确理解巡察组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2.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在局党组会上,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洪德潮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落实整改要求,召开党组会议5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3.明确责任,狠抓整改工作落实。局党组经过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讨论研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研究制定了《中共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党组关于落实区委联动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指出的6个方面19项共52个问题进行细化,每一个问题均明确责任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了整改举措95条,明确了整改时限。 

  4.坚持标本兼治,重在建章立制。在落实整改任务的同时,着眼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规范工作,把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制定完善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等18项制度,做到问题查摆动真格,长效机制全覆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以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和局务会会议记录,重新下发了《仓山区农林水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局务会)会议记录的通知》和《仓山区农林水局党组民主议事制度》,明确会议记录的内容、区分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议事范围,根据会议议题,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做到不混淆、不交叉。 

  针对学习领会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不够重视的问题,每周安排周一及时在党组会议上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会议或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研究贯彻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 

  2.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的问题,我局2017年8月23日已立即整改,局党组书记、局长洪德潮召集局党组成员开会,并邀请区委联动巡察组陈家林、王俊同志到会指导。传达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一届五次会议精神,并针对本部门的实际,特别是林业、水利方面提出了初步贯彻意见。 

  针对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严把涉农项目资金申报关,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明确涉农项目资金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重新制定《仓山区农林水局涉农项目验收规范流程》,规范项目验收程序。 

  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领导干部责任分工不够科学,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补台不足的问题,我局根据本局业务的属性和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优化局班子成员的分工,下发《关于调整仓山区农林水局(农办)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强化各分管领导的责任和担当意识。确定各分管领导之间的AB角关系,有效建立领导之间的补台机制。 

  针对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017年7月5日、12月28日分别召开2017年上半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2018年3月27日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专题会,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一同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不力的问题,我局已于2017年8月18日立行立改,规范局党组会、局务会会议,按照《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党组民主议事制度》要求按规定购买专门的会议记录本,由局党组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突出的问题,制定《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党建工作议事制度》,我局已将农业支部、林业支部、水利支部合并成农林水支部。组织农林水支部和退休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并按照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支部活动。2017年第四季度至今,党支部坚持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开展支部活动3次,党员领导干部共上8次党课。 

  针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制定《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三重一大”党组集体决策制度》,要求班子成员提交研究议题要负责做好会前充分酝酿,会中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对相关问题加强沟通,鼓励参会人员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有议题、签到,重大事项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制定了《中共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并向全体党员发放《党费证》。 

  针对抓党员思想教育不够紧的问题,每月开展一次党员教育活动(包括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座谈),并及时传达各级党委重要精神,推动教育活动常态长效,确保对党员的管理教育落到实处。 

  3、关于机关与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重业务轻党建,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强化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开会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问题,坚持业务与党建同步抓,不断探索优化党建考核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述评以及党建重点项目专项督查,落实党建“项目清单”,建立健全分层分级谈话提醒和违反“八项规定”案例警示教育机制,夯实党建责任。 

  针对基层党组织生活缺失的问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特别是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制定《2018年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按照《谈话审批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一岗双责制》的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和务实意识,树牢责任观念,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对局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促进局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研究解决重点责任项目推进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2017年第四季度至今共组织学习廉政教育10次。2017年11月28日,我局组织党员赴螺洲“陈氏五楼”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针对主要领导廉洁从政意识不强,违规驾驶公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问题,重新制定《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实行网上申请调派,未经批准不准私自使用,并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定点维修等制度。每月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发动干部群众共同监督,有疑问可直接向局纪检联络员反馈。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问题,目前我局纪检工作由区纪委专门派驻,局党组已明确一名纪检专干(纪检联络员),专门负责全局纪检监察事务。 

  针对纪律审查力度不够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每逢法定节日,及时召开节前廉洁工作部署会,学习传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文件精神,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在全局内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廉政纪律、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的情况。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车管理及经费使用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公务用餐管理不严问题突出,我局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流程和范围,严格按照《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执行,制定《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办会规定》,做好接待和培训的报销手续的健全,杜绝大酒店消费、超标准消费的现象,并向原经办人员追缴违规报销所得,上缴国库共计2649元。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制定《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财务管理办法》,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报销流程、制度教育,明确报销项目和要求,督促干部职工展开自查,对未依方案报销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防止该现象再度发生。 

  针对涉嫌违规报销停车费的问题,重新制定《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定点维修等制度。每月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发动干部群众共同监督,有疑问可直接向局纪检联络员反馈。我局已按要求完成车改工作,并辞退涉嫌违规报销的公务用车驾驶员,并向原局公务用车驾驶员追缴违规报销所得,上缴国库共计1093元。 

  针对公出打车报销管理不严的问题,严格按照《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公出打车费报销管理,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财务制度宣传教育,并向原经办人员追缴违规报销所得,上缴国库共计189.1元。 

  (五)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缺乏部分专业人才的问题,积极加强动物检疫人员的学习,提高其专业知识水平。依法依规开展动物检疫工作,认真记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不足,及时总结经验,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对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去除工作中的等靠要思想,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针对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考核评议职工管理的有效办法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作风、纪律建设,把作风建设纳入单位的长远发展目标。严格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仓山区农林水局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机关和编外人员考勤管理、考核,每天在单位微信群上公布全局职工考勤情况,并在单位内部开展明察暗访,防止上班、公务时间内出现闲聊、打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出台《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出台《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启用部分中层干部岗位推荐,对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干部予以提拔任用。 

  (六)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挤占其他专项业务经费的问题,对原财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将其调离原岗位。加强财会纪律学习,强化财会知识的掌握,增强对复核环节的控制,按照正确的会计科目拨付资金,严格执行项目支出标准,杜绝挤占项目支出、错归会计科目、变相扩大基本支出、自行随意使用会计科目等问题的发生。 

  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率偏低的问题,加强与项目企业紧密沟通。所有项目验收材料要求列清单,并提交专家组进行预审,缺漏处及时补充,确保正式验收顺利进行;加强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快速反应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项目进展。对于进度拖延的项目,要注重谋划、精心组织,考虑计算后续工作中存在着困难,执行详细工作计划。出台《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督查工作管理办法》,对本局业务工作及资金进行相关督查。对水利建设项目和对口扶贫帮扶资金等资金量大的项目加强协调和沟通,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率。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以食堂伙食费的名义支付其它费用的问题,对原办公室主任林忠武将其调离原岗位。(对原办公室主任处理以检察院纪检组处理意见为准),并向原经办人员追缴违规报销所得,上缴国库共计1996.5元。规范外聘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出台《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外聘工作人员加班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财务管理办法》,对全局干部职工加强财务报销制度学习宣传,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树立规范报销意识,从思想层面防堵不规范财务管理问题的发生。加强财务人员思想教育,加强报销制度学习,从严执行报销审核流程,从执行层面防止不规范财务管理问题的出现。 

  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对原财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将其调离原岗位。认真对照《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管理,加强财会纪律学习,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会纪律把关,加强财务票据审核,开支要附清单,对报销手续不齐全的,不予报销,杜绝财务报账资料不齐。规范报账程序,要求每一份报账发票上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财务核查、局长签字方可给予报销,真正从源头上杜绝腐败滋生。 

  针对固定资产未入库的问题,经核实,监测车(价值169800元)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拨付经费购买后交付我局使用,故在2016年固定资产清查时,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该笔资产进行入库登记。我局已按相关财务规定补列入固定资产中。2016年,为进一步加强防汛力量,经区政府决定,要求我局购买两台大型消防机动泵(合计456800元),并于2016年5月12日交付金翔消防中心使用,该消防机动泵不属于我局管理。                                                    

  3、关于部分工程项目审批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13年10月会议室修缮问题,制定《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三重一大”党组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充分运用好“三重一大”项目的监督作用,对10000元以上资金必须通过局务会后方可报销。 

  针对2015年11月“福州茉莉花茶文化产业园”项目问题,该问题已立整立改,出台制定《仓山区农林水局(区委农办)涉农项目验收规范流程》,规范项目验收程序。做好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工作,及时发现上报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三、抓好整改契机,构建长效机制 

  我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联系实际,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和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标,增强“四个意识”,积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决纠正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三是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结果,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135027;通信地址: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区政府大院内,邮政编码:350007;电子邮箱:csnlsj@126.com。 

  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农林水局 

  (区委农办)(党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