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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升街道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18-05-23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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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0月30日至12月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东升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3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坚决完成整改任务 

  东升街道在党工委的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导向,细化责任清单,夯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成效。 

  (一)以上率下,迅速行动。2018年3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街道反馈巡察意见后,东升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于当日下午即形成建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各分管领导牵头领办、各部门负责人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和领导小组,随即召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着手梳理整改问题清单,将整改问题、整改时效、整改责任人逐一明确。3月15日街道党工委召开第一次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东升街道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3月20日下发《东升街道落实第一巡察组对街道巡察反馈整改责任清单》。 

  (二)抓实整改,确保成效。东升街道党工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有力抓手。为确保认真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亲自主持整改工作的周推进会制度,每周召集整改项目相关人员参加推进整改工作会议,并每周召开一次专题党工委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二是明确整改责任。根据职责分工,把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与各社区、各部门各项工作挂钩,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级级压实工作任务。三是健全工作机制。针对巡察反馈整改问题清单,从完善管理人、财、物、事方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1项。四是狠抓整改成效。2018年3月14日至5月4日整改期间,街道共召开1 场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7场巡察整改工作党工委会议,7场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上报巡察反馈整改清单7份。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整改的51个问题中,已全部整改到位51个问题。对巡察反馈整改问题中涉及的相关人员,谈话函询13人次,清退违规报销、发放资金7.73余万元。在整改期间,街道多次征求巡察组工作指导意见,向巡察组汇报整改工作情况,确保了整改工作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政治意识不明晰,街道基本以党工委会议代替党政联席会”中“街道2013至2017年,仅召开党工委及党工委扩大会,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本应在党政联席会上讨论的问题,却在党工委扩大会上进行讨论、研究未形成会议纪要并交由各党工委成员签字确认;会议记录杂乱,掺杂廉政提醒谈话、党课记录等内容”的问题,制定下发了《东升街道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明确了党工委会议及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每次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内容在形成正式会议纪要前均需提交各党工委成员签字确认,同时从2017年开始将会议记录中掺杂的廉政提醒谈话、党课等记录内容另行归类记录汇总。 

  二是针对存在“严守政治纪律不到位”中“未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于党工委会议上讨论、决议为公职人员发放2014年’元宵灯会’维稳值班人员补贴(含行政、事业在编人员)2720元,2014年3月-6月拆迁项目工作的人员(含行政、事业在编人员)误餐补贴55640元”的问题,街道党工委要求综治办、党政办分别梳理2014年元宵灯会维稳值班及2014年3-6月拆迁项目工作人员误餐等补贴发放情况,列出清单,经整改已基本完成2014年元宵灯会维稳值班限期清退工作,该项补贴清退金额为0.176万元。对2014年3-6月拆迁项目工作人员每天20元的误餐补贴进行自查,因当年在二期拆迁过程中指挥部食堂也被拆除,无法提供工作人员用餐,为按时完成项目清盘任务,故给予仍承担拆迁项目工作人员短期每天20元的伙食补贴,项目一完工就停止发放补助,没有超标准超范围。 

  三是针对存在“大局意识不强,配合巡察工作不力”中的问题,街道党工委严肃正视已存在的问题,对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2月8日巡察期间提供资料不及时的部门及负责人提出口头批评,制定下发《东升街道关于积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的通知》;同时为确保做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制定下发《东升街道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整改责任逐一落实到部门和人。 

  2.关于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对部分大额资金的使用,未经街道会议进行民主讨论”的问题,涉及单位东兴社区党委将重新梳理的2015年以白条列支24.9万元作为王天棋、陈同福等人医疗费的费用清单上报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后,已按照财务规定对相关账目进行结转入账。 

  二是针对存在“民主决策不科学,集体决策不当”的问题,经自查,街道文化站2014年采购价值为54216元的文化站设备有通过网上竞价进行采购,现已重新提供2014年网上竞价采购的材料作为凭证附件提交街道财政所,同时召集街道各部门负责人重新学习最新的招投标规定。 

  三是针对存在“补齐民生短板不坚决”问题中: 

  就“街道对2015、2016年合计收到市、区财政拨付的居家养老专项补助经费30万元,至今仍截留在街道账户未下拨至社区”的问题,街道办事处已于2017年11月下拨东兴社区2015、2016年居家养老专项补助经费10万元,于2018年1月下拨东南社区2015、2016年居家养老专项补助经费10万元,尚余10万元经费因原埔头社区撤销,原埔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也已拆迁未安置,暂无法下拨,现资金由街道财政所代管。 

  就“东升一期、二期回迁工作滞后”的问题,街道已对负责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进行函询了解回迁滞后情况,已了解到因前期规划变革,导致回迁房建设滞后,目前该地块已完成部分安置回迁房建设,街道将继续加大力度跟进,做好沟通协调、安抚群众的工作,并对1名相关人员进行函询。 

  就“15个无物业小区均存在垃圾堆放、乱停车、私装地锁等脏、乱、差”的问题,街道城管部门已联合社区对15个无物业小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拆除私装地锁。 

  就“东升新苑部分车库作为店面用于出租”的问题,街道综治办已经积极跟进问题进展情况,目前该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等待鼓楼区法院判决后择期修复围墙,并对1名相关人员进行函询。 

  3、关于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党工委对于干部工作安排缺乏统筹规划性”中“AB岗制度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间工作任务相互不熟悉;街道人员岗位调整时的工作交接、资料移交不到位”的问题,街道已重新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制定下发《关于调整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及《东升街道关于做好岗位变动人员工作交接的规定》,明晰领导班子岗位职责及领导干部岗位变动的交接程序,确保街道工作不因人员变动出现断层。 

  二是针对存在“班子领导力不强,欠缺责任感”问题中: 

  就“对本地区城市管理及文明创建工作领导不力,辖区内摊点(摊位)多次受仓山区城市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问题,街道城管部门严格执行市容管理长效机制,对15名城管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分工,确保每日7遍市容巡查,并经常性开展整治辖区市容流动摊贩和店面占道经营专项行动,防止市容乱象回潮,从2018年3月14日至5月6日期间,共出动1750人次,开展了20批次的市容整治专项行动。 

  就“街道及下辖社区近年来先后三次受到仓山区文明城区建设工作给予黄牌警告”的问题,街道重新将文明创建工作细化、量化,形成联系社区领导严格监管、宣传口严格考核、党政办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制定下发《东升街道关于下发<东升街道文明创建考核制度>的通知》。同时,对文明创建期间,通过微信曝光平台对三个社区及占道经营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规定限期整改、反馈,对所涉社区主干及宣传口经办进行函询。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任务贯彻不力的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中: 

  就“2016年度街道科级干部未下基层上党课;党建品牌项目建设工作推进缓慢,缺少具体工作措施”的问题,街道制定下发《关于东升街道2018年科级领导干部下基层上党课的通知》,提升科级领导下基层上党课意识,明晰时间节点;结合街道已有党建品牌构筑设想,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东升街道2018年党建品牌推进工作的通知》,确保2018年度党建品牌推进工作的时效和成效。 

  就“2016年机关支部无关于推荐省、市、区党代表的记录;下辖三个社区无推荐市党代表记录”的问题,各涉及单位已将写在其他本子上的记录重新誊写在“三会一课”记录本内,制定下发《东升街道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认真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 

  2、关于机关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针对存在“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经查这3名党员分别为东辉、东南、东兴的发展对象,现已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补齐3名发展对象材料。 

  3、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弱化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基层党组织功能丧失”中“东兴社区党委下辖6个党支部、东南社区下辖3个党支部未落实‘三会一课’需以支部为单位,独立开展组织生活的规定”的问题,下发《东升街道关于要求基层党组织成立党小组的通知》,现各社区党组织已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了党小组,同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街道组织口将不定期对各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工作制度进行检查。 

  二是针对存在“党内生活不严肃”中“2017年1月东兴社区以民主生活代替组织生活会,且未进行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问题,在街道组织口对问题进行进一步了解梳理的情况下,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规范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是针对存在“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不到位”中“2017年未开展党工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的问题,制定下发《东升街道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规范执行谈心谈话制度。 

  4、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弱化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的问题,各涉及单位已将写在其他本子上的记录重新誊写在“三会一课”记录本内,并要求在今后的党组织活动中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二是针对存在“党员脱离组织监管”的问题,所涉及的东兴社区已通过党员大会的形式对案件进行通报,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 

  5、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针对存在“党员意识弱化”中“机关支部、各社区党支部自2013年至今,党费均为一季度一缴;3个社区均存未对党员的实际工资收入进行核查并按比例缴交党费的现象;对于缴交党费确实有困难的党员,没有按程序向上级申请减免党费”的问题,要求由组织口牵头各基层党组织梳理缴交情况,并将确因生活困难无法足额缴交党费的党员情况经各社区党委(支部)研究决定后上报街道党工委备案,街道制定下发《关于转发<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强,未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问题,制定下发《关于印发<东升街道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同时通过党工委大会以案释纪,做好警示教育工作。 

  二是针对存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不够,未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问题,制定下发《关于印发<东升街道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的通知》,目前已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带头执行,结合社区换届,深入社区对主干及两委干部进行独立的廉政教育谈话。 

  2、关于街道纪工委监督执纪偏软问题 

  针对存在“落实监督执纪工作不扎实,未能及时发现所在街道违规问题”问题中: 

  就“未及时发现下辖社区干部洪利榕及居委会主任刘艳前往北京劝返上访户的期间存在虚增机票费、住宿费合计4792元”的问题,做好以案释纪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管控,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员学习有关的规章制度,制定下发《关于转发<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关于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的通知>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就“东辉社区一名居民长达一年重复领取本街道及城门镇发放的‘独生子女奖扶’3480元”问题,该问题是我街道在核对惠民资金网信息时发现,在发现问题后,街道计生办第一时间向街道纪工委及区卫计局汇报,同时开展自查。经调查,该居民户籍2013年迁至我处,按规定应在我街道申领城镇独生子女奖扶,我街道计生办对该户居民的奖扶审批的各项环节均符合文件规定。因城镇奖扶与农村奖扶分属两个不同的录入系统,故录入系统时并未发现其之前曾在户籍所在地城门镇领取过农村奖扶,且城门镇在历年奖扶年审中均未按规定核对其户籍信息,故导致发生重复领取2016年奖扶金的问题,我街道办理城镇独生子女奖扶工作过程依法依规,年审工作真实有效。 

  就“未充分发挥对社区财务管理的再监督职能,未对社区收入等资金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东兴社区持有的23间房屋(店面)存在大量合同缺失,同时在可查合同、凭证的已知期限内,未入账月份租金、与合同签订租金不符的总差额为34400元”问题,已由街道纪工委牵头,社区会计代理服务中心配合对该社区房屋租赁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捋清问题原因,通过调取原始凭证、合同原件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已初步核实差额原因分为两部分:一是提供给巡察组材料不准确。东兴社区提供给巡察组的凭证少于应提供凭证造成部分应入账租金计算出现差距,该部分差额约为24400元;二是另有约10000元差额为2013-2016年期间以上部分房屋(店面)损坏停租、优惠减免等原因未产生租金收入,但社区并未对房屋损坏停租、优惠减免等事宜集体研究决定。同时,在核查过程中还发现社区存在租赁合同大量丢失、部分租赁合同有补签的嫌疑问题。街道党工委从提高政治巡察意识、规范财务管理方面对东兴社区主干及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3、关于干事创业精气神提振不力问题 

  针对存在“对干部日常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的问题,我街道调取了2013年度区效能办通报文件,了解到当年处罚措施并按文件规定追溯处理,下发《关于印发<东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细则>的通知》。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租车手续不健全”问题,该车为旧车报废购买新车过程中临时租赁的工作用车,党政办已将租赁按月份细化据实整理,并作出情况说明。 

  二是针对存在“装饰公务用车费用偏高”问题,要求加大公车管理力度,今后进一步加大审核把关,同时严格执行报销制度。 

  三是针对存在“车辆日常使用不规范”问题,对2013至2014年期间未定点维修事项对2名司机函询并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同时对现有的两辆公务用车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纪律教育提醒,由街道党政办专人负责从严对公务用车用油情况进行核查把关,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规定。 

  四是针对存在“公务油卡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涉及年份的3名司机全额退回加入的98号油费用,追回损失0.157642万元。 

  针对以上车辆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街道下发了《关于印发<东升街道公务车辆用油、维修制度(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东升街道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试行)的通知》,同时对现有的两辆公务用车驾驶员进行经常性教育提醒,由街道党政办专人负责对公务用车用油情况进行核查,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等各项规定。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违规发放高温补贴”问题,由街道、社区工会明确清退对象,逐一通知清退到位,目前在职街道、社区干部均已清退到位,追回损失7.4万元,部分退休干部职工清退工作将继续跟进。 

  二是针对存在“志愿者补贴发放随意化”问题,由东南社区对2015年1月至12月发放6名志愿者补贴情况作出说明,街道会计代理服务中心配合东南社区完成整改工作,杜绝今后再出现类似情况。 

  三是针对存在“违规发放食堂人员补助”问题,已委托专业配菜公司配送街道干部职工用餐食材,同时通知软件公司对误操作的摘要进行调整整改到位。 

  3、关于违规使用经费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挤占项目专项”问题,已由街道工会会同财政所作出书面说明,对工会1名经办人员进行函询、提醒谈话。 

  二是针对存在“违规报销”问题,由东兴社区对购买手机一事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严格按照人武部配备手机相关文件进行整改,对1名相关人员进行函询。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针对存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由街道组织口对12名股级(含副股)干部任免情况进行梳理,由党工委会议研究中止12名股级干部职务任命,下发《关于免去陈美兰等同志职务的通知》,下步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及组织部规范文件,因岗设位,重新上报区委组织部核批,后再依规依纪予以任命。 

  (六)其他方面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街道会计管理中心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分别由所涉社区作出书面说明,制定下发《东升街道关于印发<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规范财务事项管理,对所涉东兴社区主干及东南社区财务人员进行函询和提醒谈话,对东辉社区财务人员进行函询,对会计代理中心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针对存在街道“会计资料不健全”问题,2016年起已经规范。 

  三是针对存在“社区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梳理账目情况后已按程序对项目进行结转。 

  四是针对存在“以征迁工作经费作为非税收入,影响收入真实性”问题,由街道财政所作出情况说明,今后应严格执行《政府预算收支分类科目等有关规定》规范非税收入征缴。 

  五是针对存在“经费滞留,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问题,经多方协调该笔款项已经从原渠道退回,对1名相关经办人员进行函询。 

  六是针对存在“资金结转不规范”问题,由财政所具体说明情况,并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建章立制。2017年起街道已经规范资金结转审批手续。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街道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由党政办与财政所配合重新梳理差异存在原因作出说明,进行账实调整,现账目已经调整到位。 

  二是针对存在“社区资产管理不严”问题,制定下发《东升街道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4月中旬所辖社区完成明细账、备查账账目设立,东辉社区账实不符问题也已全部调整到位。 

  三是针对存在“社区资产移交不规范”问题,由东兴社区重新梳理提供社区合并时资料,同时加强社区各个时期的资产管理工作。 

  3、关于工程项目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街道大型工程项目程序不合规”的问题中: 

  就“街道2013至2015年的5个旧小区改造工程均无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未加盖监理单位公章”问题,街道物业站已经提交2013-2015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并联系原监理单位补盖了公章。 

  就“2013年的4项旧住宅小区工程首付款均以合同价的50%支付,违反了未经财审控制价的首付款不能超过合同价30%支付的规定”问题,街道物业站已经提交当年合规文件。 

  就“2015年街道民生事业配套场所装修工程,已支付的87万元款项无监理单位签注意见”问题,经调阅支付申请表中监理已签名但未签署具体意见,街道党政办已联系原监理单位并重新补签了监理单位意见。 

  二是针对存在“街道零星工程不规范”问题,街道文化站及办公室已提交说明,其中110000元的“街弄整治及办公场所水泥漆粉刷”零星工程经查该项金额有误,实为11000元,当年施工前有口头咨询区财政局及区纪委,因项目未达到《仓山区小型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中施工预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金额,故未对两个项目进行询价、招标,但均有施工预算与结算清单,今后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规范街道项目建设工作。 

  三是针对存在“社区工程不规范”问题,经对东辉社区主干函询了解东辉社区在装修社区办公场所前,向区评审中心咨询装修程序,在得知社区装修不属于其管理范围后,为保证社区装修工作规范化,社区参照街道办公场所装修模式开展工作,经历了施工设计、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工程验收、结算审核等过程。 

  四是针对存在“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不规范”问题,至2017年底巡察组撤出我街道前,幼儿园账户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一并提交东升中心幼儿园保管,街道财政所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支付手续及流程严把项目资金支付关。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对促进东升街道各项事业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截至目前,我街道在将近两个月的整改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现在的整改成效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街道上下齐心协力,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举一反三,继续抓好整改工作,运用好整改结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防止回潮。进一步健全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对照清单逐一整改、逐项落实。本着常“复习”的态度,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今后需要长时间执行的工作,要在整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长效可行的机制,防止类似问题重新出现。 

  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等为重点,以案释纪,强化思想教育,使街道、社区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机制、“三重一大”集体研究等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街道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部门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敢于揭丑。 

  三是建立重点问题“举一反三”机制。对本轮巡察反馈的整改问题进行分类,着重就人、财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夯实,全力打造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诚、担当、干净的干部队伍。对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工作长期关注,作为街道发展规划中重要的项目进行推进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8368567;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南台路537号东盛花园18号楼东升街道办事处,邮政编码:350007;电子邮箱1024348184@qq.com。 

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东升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