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仓山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18-05-23 15:14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10月30日至12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仓山镇党委开展了巡察, 并于2018年3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仓山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全力抓紧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召开党政联席会议4次、专题会议2次,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推进,确保整改到位。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全镇上下达成“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的思想共识。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陈勇同志担任组长,带头负责、全程督导、全线跟进,亲自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各分管领导根据整改方案,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协同合作,按部就班抓好落实,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整改工作有条不紊、按计划进行。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台账,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各责任部门主动认领问题、挑实责任,全镇上下层层带动。同时,及时向区委巡察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科学、精准推进。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坚持每周一汇总、一上报,镇党委书记会同各责任领导、有关责任部门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镇纪委不断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整改进度、质量、效果实行了全程跟踪,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我镇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过程中坚持由点到面、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共完善制度7项,挽回经济损失26007.6元,梳理重温党务工作知识和党规党纪,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治本上见成效。 

  二、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抓班子、带队伍偏松软”的问题,镇党委完善了《仓山镇机关管理制度》,严明纪律,责令要求全体干部严格机关效能、后勤保障等管理制度,同时通过更新考勤设备、增派专人管理、每月通报考勤情况等方式加以监管;镇党委对执行上班制度不严格的两名计生办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并根据其实际表现,通过党政联席会决议,分别予以停发工资和辞退处理。 

  二是针对存在“管全局、谋发展思路欠缺”的问题,我镇积极配合区回购办关于谋划村商贸楼选址和回购的工作,2018年4月28日我镇协同评估公司对霞湖村、先农村、郑安村商贸楼实施评估,其他相关工作待市政府统筹安排。 

  三是针对存在“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镇党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专题会,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制度执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此外镇党委就检查发现的不同时间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一样的问题,责令镇社会事务办作出深刻检讨,并要求全体职工今后引以为戒,认真核稿,加强软件检查工作。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在“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上,由镇党委牵头加快对辖区内公办幼儿园正式开放的工作进程,目前我镇已完成仓山镇中心幼儿园的招投标工作,该园二次装修也于3月10开工。根据区教育局文件规定,拟于2018年9月1日对仓山镇中心幼儿园和仓山区第一中心幼儿园实行开园,我镇积极配合做好对接工作。 

  二是在“惠民资金下达发放不到位”的问题上,对在专项资金长期滞留并被区财政局收回事件中处置不力的镇农办工作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我镇及时向霞湖村、先农村、联建村、湖边村再次发放区下拨的两笔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5755.5元。 

  三是在“未按规定下拨资金”的问题上,我镇对2015年镇团委未按规定多下发慰问金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及批评教育,清退其多下发的慰问金1200元,并重申财经纪律,规范资金发放。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民主集中制贯彻体现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通过重申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规定,由镇党政办负责,镇组织人事办、相关村党组织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严格发言人、发言情况、表决情况,如实做好记录。对未规范召开党员大会的湖边村组织委员进行约谈,并要求湖边村党委提交书面整改反馈。同时由镇党委牵头带领下属各党组织对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党员大会流程。 

  二是针对存在“机关支部书记产生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由镇组织人事办负责,对2017年届中调整的新任支部书记程序予以重新核定,并要求今后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文件要求,规范选任程序。 

  三是针对存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通过组织召开党建整改会议,要求全镇各级党组织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制定下发《关于转发<中共仓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转发<转发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基层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并做好记录及时上传,交由镇党委审核把关。 

  2.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党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召开整改会议,再次组织学习党组织党员关系隶属制度,要求各村(社区)每年至少开展摸排工作1次,强化对大学毕业转入村党组织的党员开展紧密动态追踪,自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我镇下辖村(社区)已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共转出党员11名。 

  二是针对存在“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我镇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要求>的通知》,对各村(社区)进行发展党员流程培训,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规范预备党员转正和吸收预备党员大会流程等工作。 

  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我镇召开党费管理工作会议,制定下发《转发<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重新核算2018年党费缴交基数。由镇党委书记亲自约谈东升村、仓山村、郑安村、霞湖村、先农村组织委员,对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规范党费收缴。 

  4.关于对村(社区)党建检查指导不力的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部分支部没有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涉嫌虚假开会”和“记录涉嫌弄虚作假”的问题,镇党委再次下发《关于转发<中共仓山区委组织部关于转发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认真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重申制度规则,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求各支部按时召开“三会一课”,并申报至“三会一课网络申报平台”,目前已实现了申报全覆盖。针对下辖部分党组织党员学习内容随意性较大、记录不规范问题,镇党委以“党员活动日”、中心组学习等为契机,结合中央、省、市、区各级工作热点,从2018年3月开始采取“每月一主题”方式,由镇党委对当月学习主题提出建议,各级党组织根据镇党委意见建议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并及时做好记录。 

  二是针对存在“支部党员大会签到册涉嫌弄虚作假”的问题,责令金星村、先农村规范材料保管工作,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强调材料管理重要性,提高人员管理水平。认真落实会议签到制度,妥善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对于遗失的材料需要及时召开支委会说明情况,不可用复印件做替代。 

  三是针对存在“建立了部分空壳非公支部”的问题,对辖区内两新组织外迁或关闭,造成两新组织“空壳”支部的现象,我镇组织人事办积极组织开展情况摸查,并将“空壳”支部上报至区委组织部协助处理。对于新引进、新成立的两新组织,镇党委在企业或组织落地后积极跟进,指派党建指导员亲自指导党建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组织学习《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振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通知》,动员全镇党员干部继续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责任意识。对村民反映的违章建筑等问题,我镇先后5次实地走访,对历史违建按照《福州市城区“两违”查处规程》及《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的规定,进行分批分类处置,后期按序时进度将其纳入周边旧改项目,并予以协调解决。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信访件查实成案率低”和“落实主责主业五抓五重不到位”的问题,我镇将通过加强与区各职能部门及公检法部门的联系交流,及时收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并对这些线索进行重点跟踪、重点挖掘、科学研判,提升信访举报件查实率及成案率。加强信访举报的宣传力度,大力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举证,使举报人敢于举报、勇于举报。协同区纪委相关科室开展对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的调查研究和一些疑难复杂案件的分析探讨。 

  二是针对存在“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全面落实《仓山区农村“三资”管理若干规定》精神,实行会计专职专用,目前8名专职代理会计已到岗到位,下阶段我镇将进一步加强“三资”管理有效审核和监督,确保资金用得合规合理。 

  三是提升纪检干部干部廉政教育力度,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重点篇目原文,传达学习赵乐际、王宁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观看《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分析》等警示教育片。坚持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涉嫌面包券形式变相发放值班福利”和“补贴名目繁多,涉嫌以各种名义滥发补贴”的问题,规范津补贴发放及经费列支项,于2018年3月停止以发放面包券代替值班餐补的做法。镇党委组织财政所对以工资形式报销加班误餐补贴的报销单据开展复查工作,由镇纪委对相关人员开展调查询问,并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请求解决城管执法队伍节日加班、夜班津补贴及执法车辆更新等问题的请示》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部署占道摊点、夜间大排档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文件规定,再次核实发放对象,对不符合发放规定的2名人员,给予清退资金合计6000元的处理。同时对1名违规领取2015年第一季度经济工作加班补贴300元的人员,给予资金追回的处理。今后我镇将严格遵守党政机关的预算制度,完善预算申请,按照相关会议精神,严格执行补贴和奖金的发放。 

  二是针对存在“涉嫌乱用村民集体财产发放补贴”的问题,通过对下辖7个村存在报销“七一”活动费及会议务工补贴费、会计凭证资料不齐全的现象,由镇经管站对村主干和经办人员进行了约谈,现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同意发放相关补贴费的村民代表会议纪要以及相关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附在开支凭证后作为补充附件。由镇经管站牵头负责按照农村“三资”管理有关规定,规范村集体组织津补贴发放,由镇纪委强化跟踪督查。现东升村已退回2016年重复报销的防台风值班餐费1828元。下一步将规范村(社区)津补贴发放制度,由各村(社区)负主责,按月如实制定值班表,由镇纪委、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加强对村(社区)的资金管理指导,对滥发津补贴现象予以严肃处理,防止同类问题纠而复生。 

  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的问题 

  严格按照区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规章制度用车,由镇党政办派专人负责对公车加油、维修及用车信息进行记录存档。同时镇党委对两位违规报销的士车费的镇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清退其违规报销费用137.6元,进一步健全完善我镇费用报销及财务报销有关制定,对经办人、分管领导、财务审核的具体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并将费用报销、财务报销行为作为列入镇纪委重点监督范围。 

  3.关于餐费报销、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镇纪委对镇人大办及下属企业烟山集团加班餐费报销问题进行核查,对全体工作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再教育,要求今后加班餐报销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我镇已追回鑫淼物业公司以加班补贴名义发放的加班费4500元,并对公司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4.关于以抗台救灾费用购买啤酒,涉嫌在抗台救灾期间饮用啤酒的问题 

  我镇通过询问相关人员并调阅会计凭证等方式进行核查,对涉事村主干和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现已退回违规开支的啤酒费用206元。下一步我镇加强村财开支的监督管理,提升干部特殊时期的值守责任感,严肃工作纪律,并呼吁群众加强对干部失职行为的监督举报,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股级干部提拔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对现任命程序不合规的股级干部予以终止任命,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及上级组织部门规范文件,因岗设位,重新上报区委组织部核批后再依规依据予以任命。 

  2.关于村干部年龄偏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薄弱问题 

  镇党委高度重视村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结合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选优配强班子队伍,优化村级班子结构,建立健全村干部队伍保障机制,不断激发村干部队伍活力。 

  (六)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镇代理会计人员在村领取工资、补贴的问题 

  我镇已经全面完成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专职代理会计的招聘工作,目前8名代理会计全部到岗到位,其工资待遇经费严格按照区农村“三资”管理相关规定由区、镇各承担一半的方式执行;我镇分管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分管领导也对代理会计逐一进行谈话,要求代理会计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不得在所代理村领取工资、补贴。下一步我镇通过制定仓山镇农村会计代理委托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制度、组织代理会计加强规章制度学习、做好代理会计日常教育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代理会计的管理,一旦发现代理会计有违规在村集体组织领取工资补贴的现象,坚决给予依纪依规处理。 

  2.关于涉嫌违规存储的问题 

  我镇通过翻看凭证、询问经办人员等方式进行核查,并约谈了村主干以及经办人员。联建村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于2018年4月18日将广发银行福州分行开立账户转至广发银行福州金山支行。下一步,我镇要求各村规范银行存款存储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储;同时我镇加强对各村资金存储的监管工作,防止在村集体资金存储领域发生腐败。 

  3.关于违反现金管理条例,坐支现金严重的问题 

  我镇对各村报账员开展谈话和教育,要求各村报账员立即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下一步,我镇继续加强对各村现金管理的监督工作,一旦发现违规“坐支”现象,将依照现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4.关于房屋租赁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我镇通过查阅东升村相关合同、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进行核查,并约谈该村主干和经办人员,督促该村将违规、不完善合同整改到位。该村已经在规定时限内把条款不完善的合同以与承租方补充签订协议的方式将房屋具体位置、面积、用途等条款明确订立在协议中并收取了相应的押金。下一步,我镇要求各村(社区)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及时报送合同至相关部门备案;同时加强对备案合同的监督审核,通过组织抽查等方式建立长效机制。 

  三、调查核实,严办巡察反馈问题线索 

  关于巡察移交的5条问题线索,在党委的高度重视下,镇纪委于2018年2月积极开展调查核实,查实2件,分别为:1.我镇离退休干部协会2014年至2017年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我镇对其中一名负责人予以立案调查,其他二名相关人员建议提交区监察委处理。2.东升村书记涉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我镇已责令当事人将其多领取的责任奖金11836元退回东升村委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3.对其余3件问题线索,我镇通过查阅卷宗、调查谈话等方式,共约谈17人次。我们也意识到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将以此为戒,积极组建我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招投标工作长效机制,更加规范地开展小型工程招投标工作。 

  四、着眼长远,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通过前期认真纠正、严肃督查,我镇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项工作运行更加规范,干部作风持续转变,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积极显著影响。但是,镇党委也清醒地认识到,下一步的任务仍然艰巨,很多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工作中的很多不足还需继续纠正。镇党委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和实际行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督促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努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把集中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既立足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扎实推进镇机关规范化建设,织牢扎紧制度的“笼子”。 

  三是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进一步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党委带头,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将管党治党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分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411642;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9号;邮政编码:350007;电子邮箱:csqcsz@163.com。 

    

                             中共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