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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委老干部局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18-01-1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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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老干部局系仓山区委主管老干部工作的机构。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2名编外人员,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委老干部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2名,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岗位

人数

年龄

性别

学历

专业

备注

办事人员

2

18-35周岁

不限

大专以上

不限

福州市户籍

  岗位要求: 

  1、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运用; 

  2、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和语言文字处理能力; 

  3、工作踏实认真,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聘;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委老干部局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按技术岗位核定月应发工资2350元。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四、报名时间:2018115119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下渡江边洲路临江美墩苑3号楼五层523室,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六、报名材料: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两份,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本人姓名页面复印件二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登陆学信网在线打印验证报告);本人1寸彩照两张;工作简历一份;若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备查。    

  应聘报名人员资料经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面试或考核名单,并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七、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42530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 

  0591-83135535,联系人:刘先生(中共仓山区委老干部局) 

 

  附件:区直机关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xls 

 

 

 

                                           中共仓山区委老干部局 

                             2018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