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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恒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违法行政处罚案的公示信息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7-11-20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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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福建恒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处罚名称:福建恒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违法行政处罚案;

  处罚事由: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违法;

  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章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决定书文号:( 仓 )安监管罚〔 2017〕6号;

  作出处罚的机构:仓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7年11月10日。

  公示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