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岗位 |
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从业资格 |
工作人员 |
1 |
30以内 |
不限 |
大专以上 |
不限 |
不限 |
1、我区对口大学生志愿服务者优先选聘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3年。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基本工资2350元,其他补贴按文件规定执行。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四、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2:30—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78号,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六、报名材料: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二份,户口簿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1寸彩照两张,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应聘报名人员资料经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面试或考核名单,并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七、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43162,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0591-88685899,联系人:陈主任(仓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仓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1月14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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