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胜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仓山区基础医疗卫生能力建设的建议——关于建设仓山区级综合性医院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区有13家基础卫生医疗机构,其中6家卫生院、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下辖的服务站、村卫生所可满足群众“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的就医要求。
二、仓山区已启动区级综合医院建设,选址位于仓山区建新镇。为补齐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短板,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改中“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的要求,我区启动区级综合医院建设,计划将仓山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用地(占地面积9.78亩)与建新镇卫生院用地(占地面积6.17亩)整合调整为区级综合医院建设用地,用于建设集预防、医疗、科研、疾控为一体的仓山区医院。项目建成后总建筑面积约410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7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276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约8.13亿元。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计划2026年建成投入使用。
三、区卫健局将多渠道引才用才,持续改进完善人才招聘政策。一是在招聘方式上,对于符合《仓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急需卫技专业人才指导目录》的急需紧缺型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二是在招聘条件上,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三是定向培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2022年我局已与8名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四是强化政策保障,出台《关于仓山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七条措施》。
四、我区不断加大基础医疗卫生能力建设力度以及对卫生经费人才专项的投入,基层医疗卫生水平稳步提高。现阶段,区财政局已先行拨付“仓山区医院项目启动资金”200万元用于仓山区医院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后续将通过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业主单位申请政府地方专项债券及多渠道筹集的方式,落实项目经费保障。接下来,财政局将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加大对区级综合性医院建设的资金投入,并向上级争取更多的资金,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优质的医疗环境,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更好满足基层群众健康需求。
专此答复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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