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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0230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23-07-1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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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锡光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对属地非区属学校指导,扎实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供便捷医疗服务。自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政策调整为“乙类乙管”,全面实行发热等患者基层首诊负责制,依托医联体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分级诊疗,基层医疗机构对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师生人群,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指导协助转诊或直接到相应医院接受诊治。结合师生需要,开设发热门诊(诊疗点)落实值守制度,面向师生员工公布热线电话,同时完善学校与定点医院对接机制,健全校内转院病例救治绿色通道,按照分级分类收治原则,细化校内感染者分级诊疗办法,做好重型、危重型病例转诊救治工作。并协同医院开展多场景转诊救治应急转运演练,提高转运效率,确保快速精准转运,流畅对接。

  二、建设高校健康驿站。根据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需求,可在卫健、疾控、教育等部门指导支持下,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指引 (试行)》,建立健全健康驿站管理专班(领导小组),根据实际要求设置综合组、信息组、医疗组、保供组、宣教组、转运组、心理组等专班,科学统筹和合理动员校内外资源,按照在校师生人数和防疫需要科学配置床位数,配备足量医护和服务保障人员、防护物资、医疗药品和器材,按需为校内轻型病例提供照护、临时健康监测或适当对症治疗。

  三、调整优化校园检测策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高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师生员工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无须提供核酸证明。非疫情流行时,校外人员进校不再查验核酸证明,高校可根据需要对校内医务、餐饮、宿管、快递、安保、保洁等工作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若疫情流行或流行严重时,根据评估结果,学校按照属地要求,可查验校外人员核酸证明或抗原现场检测结果。我区也会根据高校需求,协调安排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加强督查,提高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的技术规范性,保障师生健康。

  四、全面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全区学校健康促进行动,切实提升新冠肺炎疫情和常见传染病等防控能力,指导学校科学有效应对疫情。我区教育、卫健、市监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常态化全区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卫生专干、校医等人员培训,于2022年12月28-29日、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7日,均开展了相关培训会,培训内容包含了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学校常见传染疾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等相关内容。

  五、强化联防联控,保持信息互通。我区教育局已组建属地内省、市、区属各级各类学校联防联控工作群组以及各校负责人联络方式。有关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教育等文件,在下发区属单位时,会同时通知、推送到属地的非区属单位,重要文件或急件均会点对点对接相关学校负责人,让有关政策及时落实见效,并安排专人对文件政策进行解读和为各校答疑解惑。

  专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