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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02302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23-07-1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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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祥宙委员:

  您提出的《培养提升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重视培养提升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出台《关于仓山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七条措施》从引才、育才、留才三个方面分成7条措施加强我区卫健系统人才建设。二是多渠道引才用才。2022年通过公开招聘、直接面试等方式录用卫技人员35名;定向培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2022年我局已与8名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开展编外人员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招聘编外卫技人员,与编内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同待遇。三是鼓励支持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参加进修、规范化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等,2022年选派47名业务骨干参加全科医师规培、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进修。

  二、做好全科医生等相关补助发放。根据榕政办〔2020〕54号文件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市县财政对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注册全科医生按月发放岗位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初级职称每人每月600元、中级职称每人每月800元、高级职称(含正高级)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市级对我区给予20%补助,其余由区补足。2022年度对122名(其中初级职称97人、中级职称18人、高级职称7人)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发放岗位生活补助95.52万元。下一步继续做好全科医生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足额及时发放以增加医生工作积极性。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稳定和发展全科医生队伍,夯实农村基层医疗卫生网底。落实津贴补贴政策,及时为“新人”办理购房补贴,做好卫技人员补贴、全科医生补助、“公开招聘一批”项目补助、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发放工作。                       

  三、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制,健全医疗服务绩效考核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2017年起根据每年考核排名分别从单位业务净收入和公共卫生服务结余经费中提取30-60%作为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增量部分(考核结果排名前三名的单位,按60%比例提取;第四名到第六名的单位按50%比例;第七名到第十名的单位按40%比例;倒三的单位按30%比例),增量奖励部分按照人员年度实际工作量和考核工作质量结果综合计算,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提高基层卫技人员收入。下一步将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要求,优化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提取分配方案,最大限度地提取业务收入作为绩效激励,促进单位内部、不同单位之间的交流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招聘、考核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岗位设置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0〕97号)等文件规定,2022年区疾控中心高级专技岗位比例已提高至25%、区妇幼保健院高级专技岗位比例已提高至20%,,基层医疗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技岗位比例拟已提高至20%,中级专技岗位比例均已提高至40%。按照《福州市仓山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仓委办〔2009〕53号)规定,做好相关人员的岗位聘任工作。

  五、结合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不断提升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让基层医生有更多的先进设备学习实践机会,提升对疾病的诊断治疗能力,以更好的服务群众。

  专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