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云开 委员:
您提出的《小片区轮岗:“十四五”时期仓山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着力点研究及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已实行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划分了义务教育学校交流片区,组织校长教师在片区内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合理流动,推动师资均衡配置。在同一所学校任职达两届(每届3~5年)的校长(含副校长,下同)应进行交流。在同一所学校任教达6年的教师为应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对象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县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上述人员简称“骨干教师”)要达到应交流骨干教师的20%以上。受限于各校的编制和岗位,目前原则上交流轮岗年限为3年,交流轮岗期满后回原校任教。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原则上不参与交流。2022-2023学年,仓山区校长交流人数19人,占符合交流人数的95%;教师交流人数141人,占符合交流人数的11.1%;骨干教师交流人数35人,占交流人数的24.8%。
专此答复
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