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维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公共体育场地管理模式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运营提升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投入308357万元,建成各类体育设施1680个、健身步道206.67公里,极大地满足了市民健身需求。为做好公共体育场地管理,我局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大对室外健身器材的养护。2019年开始,在福州市体育局牵头下,仓山区和鼓楼区、台江区与第三方签订健身路径委托维护协议,对我区现有健身路径进行日常巡查、维护,对损坏的器材进行维修、拆除,较好地保障了器材的完好和使用者的健身安全。
二是积极探索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2021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国有区属企业战略性重组整合工作部署,按照公共体育场所“应移尽移”工作要求,区文体旅局将近年来政府投入建设的公共体育场所设施(包括室外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门球场和沙排场等)移交给区文投集团运营管理。区文投集团将对接收的场地进行智能化投入建设,并对急需修缮的场地进行提升改造。后期将通过统一智能平台,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健身服务,满足全民健身开放、智能化运营、信息化监管需求,提升消费体验。同时要求区文投集团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指引》的通知要求,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开放期间以公益性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为主,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健身场所。
专此答复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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