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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3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 2023-07-1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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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广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区房管局高度重视小区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通过召开全区物业企业大会督促物业企业积极配合属地镇街、社区、小区热心业主做好宣传工作 

  二、稳步推进小区业委会组建工作。业主委员会是反映业主意愿,监督物业企业管理运作的重要自治组织。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镇街负责组建本行政区域内已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并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出具备案证明;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为进一步规范基层业主自治,提高镇街对业委会日常监管能力,区房管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培训镇街开展业主大会、业委会日常管理工作,现各镇街基本运作良好。 

  三、推进物业行业党建引领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行党组织引领、业主和物业公司等共同参与的小区管理模式,打造“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典型,强化党组织对自治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近年来我局组织仓山区各属地镇街开展小区成立业委会,特别是打造“红色业委会”的培训指导会,推动小区党支部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并逐步提高党员进入业委会比例,鼓励小区党支部党员与业委会或物业企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强化党组织对自治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目前仓山区已开展党建引领工作,部分物业小区已陆续成立小区党支部。 

  再次感谢您对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建议,欢迎您继续给予关注,提出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