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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3-07-12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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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仓山区企业申报国家资质荣誉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仓山区科技创新工作基本情况介绍

  近年来,仓山区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稳步推进科技创新各项工作开展。一是广泛培育创新主体,高企队伍不断壮大。合理布局企业发展梯次,健全“科技型企业—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链。2022年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335家;新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44家;高企总量增至572家,排名全市第3。二是有序推动平台建设,双创载体不断优化。引导区内创新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积极搭建研发创新平台,加快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变革。目前全区共认定省级重点实验室4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8家、行业技术中心7家;市级以上众创空间2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5个、星创天地2个。三是大力激发企业活力,发展动能不断增强。严格落实各类科技创新惠企政策,引导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步伐。2022年全区研发投入初步测算达31亿元,总量排名全市第3;26家企业申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全年技术合同交易成交额达8.08亿元。

  二、关于“扶持仓山区企业申报国家资质荣誉”的建议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仓山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鼓励并引导全区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各级各类科技创新资质荣誉,已出台了《仓山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仓政综〔2020〕296号),明确了对我区企业申报认定各级各类科技创新资质荣誉的奖励办法。其中:

  对我区企业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福建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对我区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区级奖励(含区级承担省级奖励资金6万元),重新复核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

  对我区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区级奖励。

  对我区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福州市奖励的基础上,按市级奖励金额给予50%奖励(就高不重复)。

  对我区新认定的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以及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在福州市奖励基础上,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就高不重复)。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落实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等企业创新激励政策,引导和带动企业规范开展创新活动,精准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壮大创新主体队伍规模,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与质量双提升。围绕电子信息、数字经济、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引导区内创新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协同攻关,带动区域科技创新活动开展。同时有效开展创业孵化服务,为区域创新发展储备后备力量,打造转型升级强劲引擎。

  

仓山区发改(科技)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