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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0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23-07-1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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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争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疫情放开后如何合理管控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优化防疫做法

  1.优化自测上报系统。2022年12月20日后“闽政通”APP开通新冠抗原自测上报功能,市民在完成新冠抗原自测后,可以通过闽政通App上报抗原检测结果。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收到群众上报的信息后可进行核实,通知居家治疗医生为申报人员提供咨询、药物使用等服务。

  2.优化核酸采样系统。实时优化区域核酸采样,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小孩等特殊人群设置“绿色通道”,组建13支流动采样队为特殊人群提供核酸检测上门服务,累计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服务1767.2万人次,发挥了常态化核酸检测“扫雷排险”作用。2023年1月8日,随着国家疫情防控调整为“乙类乙管”,目前出入我区医疗机构均无需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同时为满足部分群众核酸检测需求,我区保留6个核酸采样点,分别为奥体游乐场、火车南站站前广场、飞凤山公园、东南眼科医院停车场、泰普采样点、艾迪康采样点。

  二、做好救治重症等医疗分级管控工作

  1.推进发热门诊(诊室)建设。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二级及以上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要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做到“应设尽设”。我区二级医院福建省地质医院及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利用建设外置活动板房、提升改造现有场所等方式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先后设置并开放了62家发热门诊(诊室)。现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可接诊包括发热患者在内的新冠病毒感染者。

  2.完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准备新冠病毒感染相关中药、托珠单抗、辉瑞Paxlovid、退烧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等用于重症高危人群的早期救治。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配备指压血氧仪,设置氧疗区配备制氧仪和健康一体机等医疗设施。

  3.强化分级分类救治。做好重症患者转诊工作,畅通新冠感染者分级诊疗服务网络。依托市级三级医院优势,建立三级医院分片包干责任制,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福州市第二医院签订转诊协议,安排专人专班与三级医院分片对口医院福州市二医院对接处置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居民身体健康。

  三、做好物资保障供应工作

  自国家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条优化措施和“乙类乙管”方案后,仓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持续落实药品物资保障供应工作,建立了我区对蓝佳堂、春晖制衣等生产医疗器械相关物资企业的产能监测制度,要求企业备足库存,同时积极对接区卫健局与我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相关采购工作,保障我区相关物资供应;鉴于我区没有相关新冠治疗药品生产企业,仓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通过与市工信局密切沟通,统筹协调我区相关药品物资供应保障工作,优先保障各级医疗机构相关药品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