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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9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el}} 发布时间: 2023-07-12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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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金雪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各类学校教师档案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针对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性强的特点,可参照我区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由用人学校委托人事代理公司管理教师档案。经用人学校确认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绩效考核及奖惩情况等相关材料由用人学校交人事代理公司存入个人档案。此外,我局转发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福州市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等文件供教师学习,同时在民办校年检过程中查看学校是否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评价,如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学校管理出现漏洞,以及家长大面积反映的问题,我局会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师德师风的管理。

针对仓山区校外培训机构教师的监管方面,我局在对拟从事教培行业的教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将从事教培行业教师的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全国校外培训与监管服务平台”中进行全流程管理,一旦发现培训机构的教师存在违法行为可是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则将该教师列入校外培训机构教师从业黑名单,禁止其进入教培行业。确保教培行业教师的纯洁稳定。

 

                                 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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