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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6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7-12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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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仓山区社区营造人才培养计划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1.关于制定一线社区工作人员常态化培养机制:我局将联合区委组织部等部门,通过线上线下授课、实地观摩、交流拉练等方式,每年对村居主干、“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社区第一书记等开展至少一次集中培训,做到村居主干培训全覆盖;将建立社区工作者常态化培养机制,由各镇街具体负责,根据社区实际工作情况设计培训内容,定期轮流开展村居干部业务提升培训;将建立社区治理培训专家库,协调邀请党校或高校(职业院校)专业讲师、省市部门业务专家、有丰富经验的基层干部等为社区工作者交流授课,重点提升社区工作者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动员社区工作者积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区民政局牵头,通过各镇街社工站,聘请社工领域的专家学者开展免费培训,提高考试通过率及职业技能水平。2.关于纳入人社部门鉴定补贴范畴:根据区人社局反馈,社会工作者属于专业技术型人才,非职业技能类工种,2020年至2021年福建省人社厅将社会工作者列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范畴,截至目前,我局受理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工种22人,兑现资金3.65万元。2021年8月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规定,该工种不再列入补贴范畴。社区工作者可参与其他职业技能类的相关工种培训如: 计算机操作员、育婴师、园艺师等,区人社局根据工作人员所取得的证书类型及等级给予500-3000元的补贴。3.关于组织评选优秀社区营造人才:目前我区执行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制度,开展社区工作者月度和年度绩效考评,其中月度绩效由镇街负责评定,主要考核社区工作者的在岗情况、任务落实情况等,年度绩效由镇街负责初评,区组织和民政部门审定,主要考核社区工作者的德、能、勤、绩、廉及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根据考核结果,社区工作者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相应发放或扣发绩效工资(“优秀”档次人数不超25%)。其中“优秀”档次月绩效800元、年绩效3600元;“合格”档次月绩效700元、年绩效2400元;“基本合格”档次月绩效400元、年绩效1200元;“不合格”不予发放。我局将指导镇街结合当年度重点工作、创新工作等,进一步细化绩效考核内容,并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注重实绩、群众认可的原则,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