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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仓山区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 2018-09-0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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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现将《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831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临近秋季开学,为落实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发生,现就加强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对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向学校提供送餐服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二、落实责任,督促学校开展自查 

  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向学校提供送餐服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管理。要求学校严格限定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种类,明确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管理要求,严格筛选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供货者。学校一律不得把外购散装的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直接给学生食用,谨慎购买散装熟肉制品。督促学校食堂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食品安全自查,特别是要结合秋季开学的特点重点检查,一是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新上岗及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二是查设施设备的运转情况。对不能正常运转的设施设备,该维修的维修,该撤换的撤换。三是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感官性状和保质期。对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应立即废弃。四是查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的清洁状况。食堂供餐前,应对加工处理区内的所有区域、设施设备、餐用具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五是查有害生物滋生情况。发现餐饮服务场所内存在有害生物或其活动迹象,应立即自行或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采取有效的有害生物防制措施。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各所要将学校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其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为重点对象,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料采购贮存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增强监督检查的靶向性和工作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违法行为和查处结果,及时报送属地镇街政府食安办,并抄送餐饮科。 

  四、结合实际,加强宣传培训 

  各所要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题培训、发放宣传材料、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校校长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法人代表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培训,重点宣传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新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物中毒防控知识,提升学校校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法人代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意识,提高其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五、抓好整改,加大督查力度  

  各所要将近三年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作为重点,进行一次全面的督查,重点督查原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问题整改不力、仍然存在食品安全严重隐患的学校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及时采取约谈学校或企业负责人、依法给予罚款甚至停止经营等行政处罚措施。 

  请各所于20181029日上午下班前,将辖区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送至区局餐饮科。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8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