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榕委办〔2017〕7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对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17年度报告情况予以公示。
仓山区民政局
2019年1月16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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