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仓山区红十字会预算经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仓山区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仓山区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是:开展救灾备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人道主义救助;宣传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捐献工作的开展;参与防控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群众性的现场初级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活动,宣传红十字法律、法规,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弘扬红十字精神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仓山区红十字会包括1个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仓山区红十字会 |
参照公务员管理 |
3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仓山区红十字会主要任务是: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宣传红十字精神,开展人道主义救助等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2016年持续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护进社区活动。
(二)2016年在示范校开展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教育活动。
(三)2016年在各个活动日开展红十字宣传活动。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仓山区红十字会收入预算为39.3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9.3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99万元,公用支出3.38万元,专项经费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9.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支出30.99万元。主要用于员工工资及提租等工资性支出。
(二)公用经费3.38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及通讯、加班补贴等支出。
(三)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活动及办公用品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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