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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出台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1-03-0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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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1年2月8日新出台《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在规范职称评审程序,保证职称评审质量,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提升职称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我局作为区级职称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区职称评审工作,会同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持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加强评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