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1年2月8日新出台《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在规范职称评审程序,保证职称评审质量,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提升职称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我局作为区级职称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区职称评审工作,会同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持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加强评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4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