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聘任林飞等人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公告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1-03-12 08:5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规定,结合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实际,现决定继续聘任林飞、方善伙、郭雄等人为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以上人员的聘任期为三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