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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史淑华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6-11-14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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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投资区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公司):

  经研究决定:

  免去史淑华同志的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免去林佑义同志的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0日